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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籍法松绑 外配归化条件将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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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新住民在台湾逐渐扮演重要角色,但法规上的诸多歧视,往往让新住民有不被“认同”的感受,如国籍法中规划要先放弃原籍,造成国际人球事件频传;外配要入籍10年才有参政权的规定也明显落后,相关条文的修定,内政部将先报请行政院,请示修法意见,立法院也将择期审议。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25日安排〈国籍法〉的修定议程,尽管尚未进入实质的审查,但在讨论上,委员皆有共识朝向松绑,由现行先放弃原籍再归化,改为先归化后两年内再提出放弃原籍的资料,内政部长李鸿源同意先请示行政院,就可以做比较大幅度修改。

提案立委江启臣表示,他接获陈情,一位原籍马来西亚的医生在台中偏乡行医,为了能单独执业,放弃原籍申请归化,但他曾因健保官司被处罚,无法获得中华民国国籍,成为国际人球。

在〈国籍法〉第三条第3项,要申请归化必须“品行端正,无犯罪纪录”,而审定的内容为“密件”,不对外公开,立委段宜康认为,各地户政有很大的主观裁量权,李鸿源同意将“品行端正”删除,罪则要明确。

此外,对于外籍配偶的参政权,萧美琴也提案,由原来的入籍10年,降低为7年,她认为,10 年才能认识台湾有点不合实际,若要定出不同公职的参选条件,可在选罢法中订定限制。

立委萧美琴指出,总统的家人可以有双重国籍,台湾却要外籍人士放弃原籍,似乎有些矛盾。建议人性化考量,宽容对待。◇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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