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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第4起 日扣押台越界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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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29日电)外交部发言人高安今天表示,苏澳籍渔船“益昇12号”遭日方扣押,船长坦承越界。这是台日渔业协议实施后第4起台船越界案。

高安晚间受访表示,“益昇12号”今天清晨被日本水产厅公务船扣押,船长坦承越界,渔船作业地点非属台日渔业协议适用海域范围,驻那霸办事处获报后与相关单位展开联系,通报船主。

高安说,驻处积极与日方交涉,提供必要协助,盼完成保释金缴交及相关程序后,“益昇12号”人船尽速获释。

外交部发布新闻稿表示,“台日渔业协议”签署后,5月10日实施以来,连续发生“正昌发2号”、“瑞明发号”、“福昌168号”及“益昇12号”4艘台湾渔船先后越界,遭日方取缔案件,外交部与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署合作,加强向渔业界宣导。

外交部呼吁,渔业界务必遵守“台日渔业协议”规定,勿超出“协议适用海域”以外作业;对于北纬27度以北及八重山群岛与宫古群岛以南海域,在协商达成协议之前,应维持在“暂定执法线”内作业,以免遭日方公务船扣捕。

外交部说,有关北纬27度以北,及日本八重山群岛与宫古群岛以南等其他重叠海域作业安排,政府将透过“台日渔业委员会”持续协商。

政府在民国92年制订“暂定执法线”,作为重叠专属经济海域划定界线前,海巡机关执行护渔勤务的范围。

外交部也表示,在北纬27度以北及日本八重山群岛与宫古群岛以南等重叠海域的“暂定执法线”内,政府将持续派舰护渔,维护渔船现行作业环境,保障台湾渔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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