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8元学生午餐,老师竟然吃掉回扣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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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31日讯】据新华社电,小学生每天8元的午餐标准不算高,中间却包含1至3元不等的回扣。这笔钱不返还学生,而是到了校领导和教师手里。 今年5月3日,昆明市盘龙区东华小学一名班主任领到一个装有2340元的信封,是餐饮企业给班主任返还的一笔现金,含两笔钱:一是“人头费”,该班有45名学生在校用餐,3月、4月用餐42天,每人每天返还1元,共计1890元;二是“班主任补贴”,每人每月5元,共450元。(2013年05月30日《新京报》)

“吃回扣”,在我们目前社会中,是司空见惯,多见不怪!医师开药吃回扣、教师给学生预订课外辅读教材吃回扣、商家之间介绍业务根据成交金额吃回扣、政府或者企业发包工程项目吃回扣等等。可以说白了,“回扣”是商业金融往来的一种带有润滑作用的腐蚀剂!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吃回扣”是属于贿赂的范畴。

一般的大、中、小学包括幼稚园的食堂,都是私人承包或者由餐饮服务公司总承包。那么由谁来经营学校的食堂,一般是校长或总务主管说了算,假如校长或总务主管比较廉正,经营学校食堂的承包人往往会让教师的早中餐免单,或者收取二分之一的就餐费。当然教师的免费早中餐,往往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学生的家长分担了全部费用。问题是,教师早中餐的菜肴花色品种和品质,往往是比学生要超出N个档次!

学校里的学生就餐费,一是、按人头收费,吃不吃一口价,二是、按磁卡充值,吃多少算多少!按人头收费,经营学校食堂的承包人可以高枕无忧!按磁卡充值吃一餐扣费的,学校就要严禁学生外出购买盒饭,美其名曰;不卫生!其实是为了保护——经营学校食堂承包人的经济利益。

现在,新闻媒体曝光昆明市盘龙区东华小学一名班主任领到一个——装有二个月的学生订餐回扣2340元的信封。假如按游戏规则,上面拿大头,下面拿小头!掌握学校食堂经营生死大权的校长或总务主管,他们到手的回扣红包决不会低于一名班主任!如此一来,经营学校食堂的承包人他也要赚钱!学生家长付给学校食堂8元的午餐费用,到了学生的嘴里,还剩下多少呢……?

有关专家认为,保障学生午餐的品质才是关键,不能从学生身上“揩油”。笔者认为,专家的话是不错。但是出发点好,并不等于目的地也是完美无缺!比如记者报导称:调查发现,一些学校管理层、财务等负责人也拿到一份回扣。按东华小学的标准,每两个月大约是每人1500元;不同学校的回扣比例也不同,其回扣金额是公司和校方之间“谈判”确定的。

我们应当懂得,送餐公司不会充当活雷锋,公司和校方之间“谈判”确定的回扣,其实就是从学生家长每天8元学生午餐“揩油”而来!然而教书育人——号称人类灵魂工程师、为人师表的东华小学的老师,实在使人难以恭维!8元学生午餐,老师竟然吃掉回扣3元!这还像话吗?这还能算人民教师吗??古人说德不厚者不可使民,但是,对于今天来说,可谓是——德不厚者不可为人师表!

2013年05月30日昆明资讯港讯,昆明市今日就媒体报导的“部分小学午餐回扣”一事作出回应,市检察院已经对此事中涉嫌违法的人员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市教育局已对全市教育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餐饮管理。

令笔者感到费解的是,为何偏偏要等到新闻媒体记者曝光后,有关部门才开始跚跚来迟、亡羊补牢呢?对于小学生午餐因老师吃掉“回扣3元”而短斤缺量,其实,要查究并不困难,根据每天进蔬菜食品的发票,物价局的老法师看一眼学生的午餐,就能估算出成本多少,毛利多少!对于主管部门,要有责任重于泰山的使命感!不能坐在办公室里等报告,而是到每一所学校去明查暗访,要防患于未然才行!

--转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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