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监委吁 缩短记名悠卡挂失风险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7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6日电)监察院说,记名式悠游卡挂失保障不周延,3月经立案调查后,悠游卡公司将自8月1日起持卡人挂失自负风险时限降为3小时。

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委杨美铃所提“记名式悠游卡挂失保障未尽周延案”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指出,目前悠游卡公司订定的记名式悠游卡持卡人挂失风险承担时间为6小时,相较香港八达通的3小时,确有检讨改进空间,金管会应督促悠游卡公司在不调高其他费用前提下,采行有利于消费者措施,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

监察院说,实务上悠游卡公司为提升服务品质,已逐步调降记名式持卡人挂失风险承担时限。民国98年4月时由原本24小时缩短为12小时;99年3月28日起再降至6小时,由悠游卡公司负担挂失后第7小时起的损失。

调查报告说,统计99年至101年度,记名式悠游卡挂失后损失情形,持卡人负担损失分别为新台币2万9424元、3万6253元、5万1805元,悠游卡公司则负担56万1328元、61万6657元、50万8307元损失,金额都不大,悠游卡公司基于回馈消费者立场,对持卡人挂失后风险承担时间上限,确有调降空间。

调查报告指出,悠游卡公司在监察院约询时承诺,会在不调高其他费用前提下,将持卡人挂失风险承担时间6小时做适度调整。悠游卡公司并将自8月1日起,将持卡人挂失风险承担时限降为3小时,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