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仲裁法庭维护信用卡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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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7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平编译报导)加拿大竞争仲裁法庭周二在一份90页长的裁决书中裁定,加拿大零售协会(RCC)、加拿大独立商业联合会(CFIB)、加拿大独立石油市场营销协会(CIPM)等要求的信用卡支付附加费要求成立,予以驳回,结束了信用卡行业的勒索阴谋。
  
目前具体裁决内容尚未公布,竞争仲裁法庭仅公布1页长的裁决总结,但却结束了加拿大监管历史上最不像话的企业操纵行为,每个使用信用卡的消费者都应为此发推特或邮件感谢竞争仲裁法庭此项裁决,要知道,如上述3大联盟提出的阴谋如得逞,消费者信用卡购物时就得多支付4%的附加费,真是够贪心的。
  
当年,为让4%的信用卡附加费要求通过,零售联盟争取到联邦竞争局支持,竞争局向竞争仲裁法庭提交一份复杂的声明称,威士(VISA)和 万事达(Master-card)两家信用卡公司进行非法反竞争活动,但被竞争法庭驳回。
  
2010年,竞争局又指威士和万事达从零售商处收取50亿非法费用,伤害商家和消费者利益,被竞争仲裁法庭驳斥,裁定竞争局错误理解案件本身,试图将价格操纵方面的规定强加给信用卡公司,曲解了竞争法第76章禁止价格操纵方面的规定。
  
仲裁法庭认为,即使竞争专员在价格操纵方面的说法成立,案件本身也无法立足,最后会像其他国家一样,最终受伤的是消费者,一旦商家收取信用卡附加费,就会引起消费者不满,很快政府又得通过监管来干预,如澳洲消费都就一直大声指责商家诈取信用卡用户,指责这一行为纯属欺骗伎俩。
  
目前,美国虽有许多州法律允许商家收取信用卡附加费,最高达4%,但据报很少有商家真的收取这一费用,主要原因就是担心消费者抵制情绪。
  
周二裁决后,RCC和CFIB都表示同意仲裁法庭“现有规定不利竞争”的二次裁决,对此,贺维学会(C.D. Howe Institute)高级政策分析师伯格文(Philippe Bergevin)在周三的金融邮报中表示,认为信用卡规定抑制竞争的说法,理由也不充足。
  
现在,信用卡附加费这一问题会转到加拿大财政部支付协商委员会(即FinPay)内部进行商讨,由信用卡公司、零售商家和CFIB等各利益方通过行业行为守则、而非通过竞争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届时联邦财政部官员会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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