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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救护车 开罚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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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8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陈建霖台湾桃园报导)桃园消防局创全国之先,针对明显滥用消防救护车者开始收费,实施一年后发现效果良好,已明显遏止滥用救护资源,为求救护收费制度更能立即产生警惕作用,开会决议,102年9月起救护明显滥用不再劝导而是直接收费,期盼能更符合公平正义,将救护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

实施ㄧ年多来,原被列为收费及加强劝导对象计42人,经宣导后其中29人滥用次数已降为0,另4人滥用频率明显降低,累计开立6张收费告知单及1张缴款单,救护成长量与去(101)年同期比较为负成长,比较过去每年成长8至10%的救护量,显见收费机制已达遏止滥用之效。

开出首张收费单的林姓男子经常佯称全身痛,打119求救搭救护车往山下跑,已滥用多次,于102年5月29日该男再报案称右腿膝盖受伤,救护人员到场评估后,其意识清楚、生命征象稳定且无发现明显伤口或异常,救护人员告知此为滥用情形,将开立缴款单,林男仍坚持送医;林男被送往国军桃园总医院后,未进急诊室却立即欲离开医院;经审查认定后开具首张收费单。

经评估,除收费对象维持“经常性酒醉路倒、至医院回诊、无故申请紧急救护服务等明显滥用119救护车者”外,改进了收费对象审核程序、方式及金额。包括:取消每季审核认定程序,改由救护人员及消防局救护审核小组双重确认后,径行收费、收费方式改由经救护人员认定为收费对象后,开立告知单叙明收费金额及原因,由防局救护审核小组再次确认后,统一寄发缴款通知及缴款单及依救护车收费标准计算,修正收费金额一律为新台币1,400元(上例林男依旧规定仅收取600元),以兼顾民众权益与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消防局救护车的服务效能。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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