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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校专师比率 台东认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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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13日电)原住民族教育法规定,原住民重点学校专任教师比率,5年后不得低于学校员额1/3,台东县教育处认为是“不可能的任务”。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5条第1项规定,原住民族中、小学、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点学校之专任教师甄选,应于当年度教师缺额一定比率聘任原住民各族教师。

不过民国102年5月7日修正,5年内重点学校聘任原住民族身份教师比率,应不得低于学校教师员额1/3,或不得低于原住民学生占该校学生数的比率。

台东县政府教育处学管科长林政宏说,这项规定对台东来说“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务”,因为依据“原住民重点学校”的标准,台东除绿岛外,几乎都是原住民重点学校,全校111所国中小学,87所是规定所说的原住民重点学校。

林政宏说,台东县目前国中老师有377人,原住民老师47人;国小老师1011人,原住民老师202人,如依规定,原住民老师要达1/3比率,总共还缺将近180名原住民国中小老师。

林政宏说,就算台东这5年内开缺都是原住民老师,也无法达到180人;以今年为例,才开56个缺,未来受到少子化减班、减校影响,只会更少。

再者,今年考生有874人,原住民考生42人,占报名人数4.8%,从这数字看来,问题是出在师资培育上,而不是录取比率。

台东县政府教育处副处长刘俊毅说,现行台东老师甄试,对原住民已经相当有保障,只要通过笔试,录取率几乎超过80%;原住民族教育法的精神应该是保障学生的受教权重于老师的就业权,建议重新检讨这条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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