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开发商法院政府勾搭 掠夺国家公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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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4月29日讯】辽宁省高级法院的(2005)辽审民终再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的背后9年以来,隐藏着开发商、法院、政府等几方面勾搭的桩桩黑幕,也揭示了他们为摀住累累罪恶不被暴露而玩弄的种种丑陋伎俩。

大连新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93年3月8日下午,在其招集的“拆迁动员大会”上信誓旦旦地向1000多户私房主承诺“以房换房、面积还面积、围墙、果树、附属物都给钱,三个月就给你们办产权证。”我们认为,这应当是口头合同或者协议。93年到97年动迁期间,开发商以核查动迁区域户口的名义,多次收取我们的户口本、房产执照、房主印章,谎称给我们“拆迁损失补偿费”(开发商动迁办负责人高顺军、宋黎明解释坛坛罐罐拿不上楼的损失费)。从98年3月起,我们400多户20多次找开发商要求兑现上述口头合同或者协议。最后被开发商指使恶保安用大棒把我们赶走。我们被迫几百次地上访大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信访办(局)、市疑难案件接待站、市房地产局等,都被这些地方官员推诿、扯皮、昏愦地不作为到现在,上访辽宁省信访局,姓胡的处长说“你们是大连省,大连牛逼,辽宁省管不了大连市。”我们每次上访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开转送单给辽宁省再转大连市,大连市表示这玩艺没用。开发商把恼怒转到上访人身上,99年10月25日,开发商以“我们市里有人,省里有人,中央还有人,官司打到哪,我们就能把钱送到哪。”的社会黑帮似的蛮横,以不交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由头将我们上访人告上了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甘井子区法院以我们没有被安置房屋产权证为由判开发商胜诉。

我们上诉到大连市中级法院,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我们又申诉辽宁省高院,高院那时还有几个有良知的法官,在审理了一年以后,认定大连中院认定事实不清,发回中院重审,中院重后,以同样的理由发回甘井子区法院重审。重审后认定,开发商诉我们交房租、物业管理费证据不足,不予保护,驳回开发商的讼诉请求。开发商上诉到中院,中院维持了甘井子区的判决。老羞成怒的开发商又申诉到了辽宁省高院,高院竟出尔反尔地维持了甘井子区法院交房租、物业费的判决,并且运用了流氓而诡异的判词“动迁前是有产权的,开发公司已经对其进行了补偿”。从字面上看是进行了产权补偿,但如果是“产权补偿”房产局必然备案,何用法官们肮脏的大脑,心血来潮时,随意编写似是而非的“证据”。开发商的法律顾问处处长徐绍栋后来说“我们公司给省法院星海人家、星海国宝的豪宅恐怕连我们的老总也说不清楚”。96年3月,我们到最高法院申诉,被省法院截访组的白宜哲截访于最高法院105室,白表示“相信省法院能公正的地处理好此案,你跟我回省院吧”。06年3月27日他叫来了姓孙的法官,给我开据了《申诉立案通知书》,白说“大概半年就能有结果”。

一年后,我们找到白宜哲,他哭丧着脸说“对方老有钱了,我们领导不让我管这个案子了,你还是上最高法院去告吧,105室那个女的还在,你可千万别说是我说的”。我们到最高法院申诉多次被驻京截访组截访,立案二庭副庭长张祥营给我开了个《联系函》,这个“函”的内容是说我们同意回省院复查的,函号为2-316从此与立案二庭的张春韬联系,张也表示半年可以有结果,半年后,我们再到省法院查案,法官们说卷宗丢了,办案法官也失踪了,好几次查案都是这个说法。我们想起诉开发商,被大连市的两级法院拒绝:说是“政府行为”。2013年7月省法院假惺惺地派出了立案二庭副庭长张祥营和两个手下,说是到大连来践行习主席的群众路线,征求当事人对省法院的意见。“我们领导说你‘给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信’发到网上不好看,最好删掉。我们不能因为你不发信,就不给你办案,告诉你卷宗找到了,办案人也找到了,张春韬调到后勤工作了”。背地里省法院指使大连市、甘井子区办理了一个见不得人的《处理意见》“按照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辽终信(注:2010年12月7日给我开具的《联系函》)第426号信访案件终结确认函处理。”

省法院为何煞费苦心地维持它那枉法无耻的判决?就是为了他们收受开发商的脏物星海人家、星海国宝豪宅。为开发商吞噬甘井子区的泡崖村、大辛寨子村、小辛寨子村、前革镇堡村的三千多亩农田、30-40亿土地补偿金、青苗补偿费拼凑法律支持。大连市政府也紧步省法院的后尘,对于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辽宁省信访局转交上访投诉事项,盗用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的名义,编造出了《答复意见书》称“新型集团开发公司,对该地段私房进行了补偿”。故意隐瞒当年开发商恶意不与我们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企图霸占我们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附属物使用权的违规行为。企图掩盖他们和开发商共同瓜分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老百姓血汗的万恶罪行。

我们私有房屋所有权被非法抢夺,开发商横行霸道、法院颠倒黑白、政府横蛮无理。我们实在是呼天不应、叫地不灵。郁闷地向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们,倾诉这无妄的遭遇。恳请习主席、李总理,将就一下大连信访局张处长的说法:“信访局什么权力也没有,信访方面的事找副市长王立科,他是公安局长;动迁、房地产方面的事,找副市长张军。至于疑难案件,你们去找习近平、李克强好了”。

再次顿首乞求习主席、李总理在百忙千忙中帮帮你们这些无助的子民吧!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朱治世等草民叩首了

联系电话:15042452117

2014年4 月26日

附件

给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信

不管辽宁省法院的法官们怎样曲解法律法规、也不管(她)他们是怎样枉法裁决、判决案件,我好像都能理解(她)他们的隐衷。因为(她)他们的白宜哲主任讲得很透彻:“对方老有钱了,我们领导不让我管这个案子了,就是立案也得不到公正处理,就是一个‘驳回’,你还是上最高法院去告吧,105室(指最高法院接待室)的那个女的还在,你可千万别说是我说的”。从2006年3月27日下午白主任叫姓孙的法官给我开具的《申诉立案通知书》,到2010年12月7日省法院的驻京工作组给我出具的《联系函》第2-316号。这7年多来,我得到省法院的答复不是找不到案卷、就是办案人被调走。堂堂的省法院,它不是社会黑帮团伙,不能说了不算、算了不说吧。现在我鼓起最后残存的信赖,希望贵院能自我净化污浊,认真审查一下(2005)辽审民终再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给我一个经得起法律法规考验的公平公正的判决。并帮助我找一下失踪的案卷和办案法官,我将万分感激!!!

此致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泡崖街当事人:朱治世

电话:13050577335

2014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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