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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自留赔款免营业税 产险松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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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 1日电)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初审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增列产险业者的自留赔款免征金融营业税,产险业者松口气。根据金管会计算,产险业者每年增税仅新台币6亿元。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初审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替产险业者争取,产险业者的自留赔款可以免征金融营业税。

原本财政部所提的版本,产险保费收入课征金融营业税不能够扣除自留赔款,如果将金融营业税从2%调整为5%,经计算,产险业要缴的金融营业税将从15.74亿元增加到40.16亿元,增加了24.42亿元。

金管会认为,产险业民国93年到102年平均税后盈余也不过66亿元,每年却要缴40多亿元的营业税,确实压力太大。考量其他国家情形,课征基础都是保费收入扣除支付的赔款差额。

在金管会争取之下,财委会初审通过,产险的金融营业税可以扣除自留赔款之后再课征5%的税。

根据金管会计算,免征自留赔款后,产险业者金融营业税仅需多缴6亿元,相较于财政部原本版本,少征了18.42亿元,负担明显减少,对产险业者来说可说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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