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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富人加税 受薪者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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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日电)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财政健全方案税制调整配套修法,对金融业与富人加税。财委会召集委员赖士葆说,朝野支持初审通过“财政史上最大加税案”,为改善财富分配不均做出大贡献。

财委会初审通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等财政健全方案税制调整配套修法。

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年2月在立法院报告施政方针时,端出“财政健全方案”。财政部随后说明详细修法内容,包括金融保险营业税率由2%调为5%、股利扣抵率减半;并将部分加税所得回馈民众,增加薪资所得和身障者扣除额各2万元,预计受益超过647万人。

初审通过条文规定,银行业、保险业本业销售额税率为5%,保险业的再保费收入税率为1%。

与一般受薪阶层最相关部分,初审通过条文除分别调高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和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为12万8000元,也调高标准扣除额,单身者标准扣除额由现行7万9000元调为9万元,夫妻合并申报标准扣除额由15万8000元调整为18万元。

财政部表示,最快民国103年度实施,104年报税适用。

另外,现行所得税法采两税合一完全设算扣抵制,初审通过条文修正为部分设算扣抵制,调整股东可扣抵税额计算公式,股利扣抵率由原本100%降为50%,并将现行综合所得税课税级距由5级调为6级,金字塔顶端高所得者综合所得净额超过1000万元部分,税率由40%调为45%,落实量能课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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