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岚:看法轮功学员冯兴吉在上海申诉情况有感

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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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5月30日讯】2013年10月,上海高院以“上面的意思”为由拒绝受理法轮功【冯兴吉申诉】案。<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申诉是当事人应有的权利,高院作为法律的执行机关,应当维护法律,以保障人权为己任。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的本质就是正义的体现。法 轮功练习者信仰真善忍,只是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这是人类的普世价值。对于这无辜的迫害视而不见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有法不依,在法律的尊严面前,将自己的责任置于何地!

任何社会法律的制定总是以维护道德作为前提,而法律与道德关系为: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对法轮功的迫害的一切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又为什么要盗用法律来制造迫害?这种执法意识和执法行为,折射出人类的道德尊严,这又将人类 的良心又将置于何地!

但愿理性能代替情感,善恶、正邪会容易分辨。对法轮功迫害十五年来,除了污蔑和 造谣,拿不出任何证据。邪恶之首利用手中权力发动迫害,奸孽之人,追名逐利,互 相欺骗,相互利用,层层造假制造迫害;在黑窝里为了追求转化率,利用管教、犯人,使用酷刑、虐待,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对外称:教育、感化、挽救。所有的一切对于这场迫害的直接参与者都是心照不宣的事实。也许有人认为,舆论怎样宣传,大家都是这样认为的,其实不是。是中共绑架了国人,叫我们自己欺骗自己,很多人只是趋于中共的淫威和顾及眼前的利益不愿捅破而已。这是皇帝新装式的谎言。我们可以理性的判断一下,这种状况还能维持多久?

法轮功学员所作的一切就是讲真相,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人待人应该真,应该善。这是万古不变的。对信仰真善忍的迫害就是对良知的践踏,对道德的残害。在善恶,正邪面前,中立是不存在的。反迫害是良知的选择,也是善良的选择。

对于直接参与这场迫害的公检法人员,你们可曾想过,身陷囹圄的法轮功学员,面对酷刑,面对手铐,脚镣,法轮功学员还在向迫害他们的人陈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 这种的精神力量来自于何处?难道不是法轮大法赋予人性的高尚!你们可曾想过,对于身陷囹圄的法轮功学员,有冤无处申,有苦无处诉,他们和他们家人的内心历经怎 样的艰难和磨砺?你们可曾想过,对于迫害失去生命的法轮功学员,他们的家人内心承载的是怎样的揪心和煎熬?法轮功学员每一次沉重地付出,唯愿能唤醒国人心底那依然存在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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