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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或消费? 台消基会:消保法规范医美有保障

取得医师执照可施作医美 民众普遍不清楚 民团要求对医师做分级 执业出示原始证照 让消费者做判断免受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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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6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台湾女人连线调查显示,一般女性与专业护理人员均有近七成不知取得医师执照就可施作医美。消费者基金会董事长张智刚指出,连医护人员高达七成都不清楚,显然医学美容管理与宣导不足,民众从事美容的权益也缺乏保障。卫福部不但要加强宣导,未来也应做医师分级,或要求医师挂出原始科别证照,让消费者做判断。台湾女人连线秘书长蔡宛芬则表示,政府应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医美知识与法规相关教育。

分级是指区分哪些科别医师可以做侵入性或部分施打性医美项目,哪些只能做基本操作。张智刚表示,卫福部应该站在专业立场,区隔医师原来的专科是否适合从事医疗美容,可能有些科别不是再训练就可以达到,做区隔可以避免大量医师流入医学美容领域,而不能做医美的医师就会安心待在他们的领域。

至于实施分级制是否会引起医界反弹,张智刚认为,没办法顾及全面时,卫福部应有主管机关的担当,从消费者、整个医疗环境或对这行业是不是正确决策来做判断,如果都要顾忌医界反弹,恐怕很多政策都不能推行。

调查显示五成女性,误以为非医事人员受过医美训练就可以提供医疗咨询,蔡宛芬指出,非医事人员咨询师为行销,常提供民众不实资讯,诱导他们做不当选择或非必要医美项目。

63.8%女性认为医美含消费行为,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的处置、管理,应受〈医疗法〉规范,医美交易行为则应纳入〈消保法〉范畴。去年监察院纠正财政部,认为医学美容机构应课征营业税,超过八成女性都认为该缴纳。

“不要把医师从事的行为,都认为是医疗。”张智刚说,医学美容很大比例不是医疗行为。为了疾病、外伤或其他特殊原因做整型美容,因是必要,当然是医疗行为。但自愿、非必要医美就应归入消费,当卫福部对医师管制不严格,消费者不能做判断时,用〈消保法〉规范,对消费者比较有保障。

另外,超过七成认为医美施术或手术同意书,应包括风险、副作用、完整施术方式、流程、效果等。六成认为手术同意书应放入产品、仪器说明或仿单,让使用者知道仪器带来的风险。五成认为审阅期应纳入手术同意书,让使用者有充分时间了解、做思考。

台湾女人连线理事长黄淑英说,受访女性有25%做过医美。受访女性中,一半想做医美,年轻人也是一半以上,男性受访者将近25%想做医美。在观念上有一半的人接受医美,可能是因为医美技术越来越发达,越来越不具侵入性,价格虽贵但年轻人有经济力仍想做医美,还有媒体与商业炒作,一方面让大家普遍接受,一方面也趋向年轻化。

蔡宛芬建议,对医美年轻化现象,从生活教育上应该解构社会外貌单一迷思,参考韩、英对医美广告地点内容的规范,避免青少年过度曝露于医美广告中,因受刺激而提早做医美,让他们陷入未知风险中。◇(责任编辑:明芳)

医美年龄男女比例

项目 比例
最爱做医美女性年龄 轻熟女30~49岁占45.2%
年轻男女做医美比例 年轻女性占16.5%、男性占2.7%
做医美动机 年轻女性想改变外观,年纪大女性则是改善老化
微整形效果 效果持续2年以上及1年以下,愿做者均占1/4
公布违法或不良诊所名单 九成女性赞成
医美认证 八成民众及七成做过医美的民众不知道

记者徐翠玲/制表 资料来源:台湾女人连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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