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源:由老人打人耳光后猝死想到的

静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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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9月13日讯】9月9日,郑州一公交驶至中原路秦岭路时,车上一名老人突然死亡。乘客称,老人因让座问题与一小伙争吵,老人打了小伙4个耳光,小伙没还手。小伙下车后,老人昏厥倒地。急救人员称老人患有心脏病。(9月10日郑州晚报)

我们先不推敲老人与小伙谁错的多,谁错的少,可以确定的是,老人如果不打人,就不会昏厥,不会猝死。是老人伤害别人的想法、行为,导致了自己的死亡。

“不伤害别人”,听起来极其简单,只要是在正常的有家教的家庭中长大,幼时几乎天天都能听到。影响了人类几千年的各大宗教理论、规范,“不伤害别人”,几乎是他们共有的,最基本、刚刚入门的要求。孔子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耶稣讲,“别人打你左脸时,你要亮出右脸给他打。”,“你要爱你的敌人”。佛教中讲凡事皆有因缘,“种恶因,得恶果。”

人类社会的社会形式怎么变化,环境怎么变化,生活状态怎么变化,生活方式怎么变化,人内心深处的人性状态,你的理念是伤害别人,还是不伤害别人,这一点的区别没有变,也没法变。从石器时代到现在的量子时代,社会形式经过了很多次的变更,生活的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文化丰富了很多,近一百年人类的生活方式和古代完全不同,可人们对“好人”、“坏人”的评价,都是以人的精神水平、道德境界去衡量,基本没发生太大的变化。自古以来,是不是“伤害别人”,是衡量好坏人的重要方面。

“伤害别人”可能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直接在利益上、面子上、名誉上抢夺别人,侮辱别人。另一种是沉迷于某种感受、嗜好、欲望,没尽到自己的义务,没完成自己的责任而伤害别人。基督教讲的七宗罪: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贪食及色欲,可能都在这两种表现形式之中。

可能有人会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样才是强者,才不会受欺负。其实冷静的观察、品味身边的人,那些平和、稳重、善良、理性气质的人,好像很少会受到别人的侵犯,甚至一生都没有什么磨难,即使是受到伤害、遭受魔难,也会首先看自己,有没有自己还没意识到的思维伤害了别人。又会有人说,那欺负好人的恶人怎么办,不应该去教训吗?中国的传统文化讲,天理昭昭,善恶必报,老子讲,“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基督教讲,人类会有终极的大审判,可能都描绘了这种人的下场。

法轮大法对修炼人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他们在遭受残暴的迫害下,血腥的镇压下,没人性的虐待下,从没有想过使用暴力还击,而且还设身处地的为一时糊涂、被利用的施暴者着想,告诫他们停止作恶,否则将会受到宇宙法则的惩罚。他们无论遭受怎样的委屈,遭到怎样不公的待遇,都始终坚持着从法理中学到的“为别人着想”,“不伤害别人”的原则。能有比他们更好的人吗,能有比他们更好的生命吗,那些至今还在作恶的迫害者,不清楚自己即将承受的吗?

笔者个人浅层次的认识,宇宙法则制定的初衷之一,就是不允许生命互相伤害,那些只为自己,漠视他人,无度伤害别人的做恶者,给其一定的机会后,再不悔改,那就会被宇宙的法则所淘汰、销毁。否则,它的存在不仅伤害别人,而且还污染别人。

中共恶党发起、实施了对世上最好的人最残酷、最邪恶的迫害,集“邪、骗、煽、斗、抢、痞、间、灭、控”的流氓基因于一身,这种东西必定会被淘汰、销毁。清醒的人们应该尽早远离它、抛弃它,只为“不伤害别人”这个最基本的人性。

(责任编辑:任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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