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名大学生走私武器获利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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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9月23日讯】张某某等5人均为深圳在校大学生,他们按照枪贩的要求赴香港购买指定型号的气手枪和铅弹并收取高额报酬。9月22日,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已批捕两起涉及包括5名在校大学生在内的走私武器、弹药入境案。

大学生赴香港购枪支

据大陆媒体报导,两起案件涉案气枪41支,气枪铅弹3000多发。

张某某等5人均是在校大学生,他们通过网络认识了枪贩李某某,李某某许诺给付高额报酬,要求他们赴香港购买其指定型号的手枪和铅弹,并指使大学生将涉案气枪进行拆解,分装在行李袋里,多次通过深圳口岸带回大陆进行交易。

枪贩李某某等人收到枪支后,通过互联网进行售卖,并通过快递公司寄送给全国各地的买家。

报导称,在两起犯罪案件中,除2名犯罪嫌疑人是社会人员,其余均为“90”后在校大学生。

厚利诱惑 宁愿冒险

在利益的诱惑下,有的学生还怂恿其他同学参与其中,更有一名学生多次参与后,开始自己从事贩卖枪支活动,在互联网上寻找买家、招募其他在校大学生做“水客”帮其从香港带枪。

据悉,近些年,枪弹交易市场需求增加,市场交易“供不应求”,价格也不断攀昇。枪贩们选中在校生并提供高额回报,其中携带一支气手枪支付人民币550元,携带一支长枪支付人民币1200元,在校生被厚利所打动,明知是违禁品仍愿冒险,非法交易的地域范围也被无限放大,走私入境的武器弹药流向广泛。

2010年12月中共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规定称,对于查获的不能发射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如果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认定为枪支。故仿真枪一旦超过法定标准,则应当被认定为枪支,就可能涉嫌枪支弹药等各类犯罪。

警员频走火丢枪

大陆各地爆炸恐怖袭击此起彼伏,恶性枪械驳火事件也频有发生。有评论称,中共军队走私军火及警员滥用枪支,是造成社会乱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大陆媒体报导,2014年5月23,据网友举报,四川泸州合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带女下属在宾馆开房时丢失配枪。该帖一发迅速引爆舆论哗然,更大反响还在于随后的官方回应:“这不叫丢枪,叫暂时性失控”。

5月30日下午2时30分,云南罗平县环城乡白龙潭村一村民劝架,被当事的醉酒警察连开两枪射杀。遗体当场被警方抢走,至今去向不明。官方称枪支走火致人死亡。

5月29日上午10时许,河南郑州郑东新区一幼儿园内发生警察开枪事件,已知造成4名家长和1名儿童共5人受伤。官方称是警察传授安全防范知识演示时枪支走火。

今年4月,贵州省贵阳市破获一起特大制造、贩卖枪支、管制刀具的案件,共收缴枪支1万5千支、管制刀具12万把,另外还有大量弩具等其他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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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贵州省贵阳市破获一起特大制造、贩卖枪支、管制刀具的案件,共收缴枪支1万5千支、管制刀具12万把,另外还有大量弩具等其他凶器。(网络图片)

这一犯罪团伙从汕头、阳江购入枪支和管制刀具,再以湖南邵东为集散地进行地下销售,制贩网络覆盖了27个省市区。

报导说,这些枪支使用的子弹是全铁质的钢珠弹,射程大概在30至50米,远距离可致伤致残,近距离打到要害可致死。

责任编辑:洪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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