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监狱草菅人命 撒谎成性 严重渎职 不作为

投书:立即无罪释放当事人莫志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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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2月01日讯】

控 告 书

被控告人:
范玉祥, 黑龙江省呼兰监狱狱长;
南升, 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副狱长
王健, 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刑法科科长
许文龙,黑龙江省呼兰监狱教改科长
杜鹏, 黑龙江省呼兰监狱教改科副科长
陈维强,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十五监区大队长
王斌东,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十五监区管教
王晓臣,原黑龙江省呼兰监狱教改科610主任
于 猛, 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医院监区区长
姜 亮 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医院监副区长。

控告人:
李素莲,被害人的母亲,女,年龄,90岁,住依兰县
莫志学,被害人大哥,男,年龄,69岁,住依兰县
王淑兰,被害人大嫂,女,年龄,66岁,住依兰县
莫志生,被害人二哥,男,年龄,63岁,住依兰县
赵桂荣,被害人妻子,女,年龄,54岁,住依兰县
莫显成,被害人儿子,男,年龄,31岁,住依兰县
白莲弟,被害人儿媳妇,女,年龄,31岁,住依兰县
莫银蘋,被害人女儿,女,年龄,33岁,住依兰县
刘磊,被害人女婿,男,年龄,34岁,住依兰县
莫显锋,被害人大侄,男,45岁,住依兰县

控告诉求:

1、依法调查呼兰监狱隐瞒莫志奎身体现状事实,追究相关责任人南升、王健, 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刑法科科长、杜鹏、陈维强、王斌东、王晓臣、于猛、姜亮等法律责任,并予以法律制裁。

2、家属一年内去呼兰监狱十五次要求会见只见三次。依法调查呼兰监狱剥夺莫志奎家属的会见权、知情权。

3、依法调查呼兰监狱剥夺莫志奎的法医鉴定权、保外就医权。

4、依法调查被控告人互相推诿、欺上瞒下、欺骗家属,一拖再拖、威胁、恐吓、刁难家属、多次报警、给家属录像、不作为的严重渎职,行政违法不作为的徇私枉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并依法严惩。

5、立即无罪释放当事人莫志奎。

事实与理由:

呼兰监狱已到了毫无人性的地步。他们无视法律,不顾人的生命安危,视生命如草芥。其主要责任人有呼兰监狱副狱长南升、原教改科副科长王晓臣、现副科长杜鹏、十五监区大队长陈维强、指导员王斌东、医院监区的于猛、姜亮等。详情控告如下:

1.两家省医院的医生都说:莫志奎生命有危险

莫志奎是我丈夫,今年58岁,因信仰法轮功被判刑12年。从2013年9月30日莫志奎被送到呼兰监狱至今,我们家人去监狱15次要求会见,只让见三次。短短一年多的时间,莫志奎已瘦骨嶙峋,就剩一把骨头,有时倒汗、有时心热,想吃冰块儿,还一阵阵的昏迷,经黑龙江省传染病医院——黑龙江省第四医院和黑龙江省法鉴中心医院检查,莫志奎肺结核合并支气管扩张,双肺病变,肺子在CT片子上看不见,肺部有一个十多公分的大洞,生命随时都有危险。现已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行走需人背着、抬着。医生说:“支气管扩张本身就容易咳血,肺结核更容易咳血,一旦咳血,一两分钟人就得窒息过去,抢救都来不及。”在这种情况下,杜鹏让我写保外就医申请,因为释放无望,我就写了保外申请交上去了,可第二天杜鹏又说不够保外。

人已命在旦夕,他们不但不放人,还出尔反尔、撒谎成性,连做法鉴都互相推诿,拖延时间。在家属的急切反复催促下,他们欺骗家属说明天去做法鉴。2015年1月28日监狱用担架把莫志奎抬上120救护车去黑龙江省法鉴中心急救,并没有做法鉴。医生说:“肺结核空洞,有生命危险,小脑萎缩、肾结石、胆结石、还有一个最致命的就是电解质失衡。”医生看到生命随时都有危险,所以医院拒收,转到黑龙江省四院,在省四院打了一夜氧气抢救,人才勉强活着。就是这样,呼兰监狱根本就没给做法鉴。

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本来中国宪法就找不出任何法轮功违法的地方;加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十四种邪教组织里也没有法轮功;再进一步说: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

就是说,无论从《宪法》上说,还是从莫志奎身体现状上说,法轮功学员莫志奎都应无罪释放。

2. 呼兰监狱草菅人命、撒谎成性、严重渎职、不作为

呼兰监狱狱警们说话、做事无法无天,简直就像土匪一样野蛮。我找他们要求会见、做法鉴,教改科副科长杜鹏说:你回家吧,你在这呆100天也不行,等死了再给你打电话;十五监区队长陈维强说:你在这呆100天也是这样,监狱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也黄不了,等治疗两个月后再做法鉴。人都快不行了,他们不放人,还说出这样的话,比土匪还土匪。我跟杜鹏说,监狱管理局的王处长说过:刑期超过三分之一、生命有危险和生活不能自理,只要符合一条就可以“保外”。王斌东说:“你让王处长开个条,王处长拿条来我就放人,只要是王处长的条拿来,我半夜12点之前就放人。后来又说:你找谁都没用,你找王处长也没用,就是把习近平、江泽民找来也不不好使,谁也不好使。这些天我找他们,他们多次打110报警,威胁、吓唬我,致使我一天休克十多次。

本来莫志奎已经是几个月不能吃东西了,可一月十三日我来到监狱,杜鹏还说莫志奎一顿能吃四个大馒头;我们要见莫志奎,杜鹏说:莫志奎不见你们,这不是明摆着撒谎吗?

2015年1月30日下午三点,再次去省法鉴中心说是做法鉴,让我签字说:在办理保外就医期间,出现任何生命危险与刑罚科没有关系,一切后果由家属负责。我不同意就没签字。当天问杜鹏结果,杜鹏撒谎说还和那天(28日)一样,而王斌东说根本就没做上。

呼兰监狱的狱警,你们视生命如草芥,胡作非为,无法无天,你们在执法犯法,你们是在犯罪。

对于人命关天的大事,还请贵领导给予重视。炼法轮功人的生命也不能漠视,人还有善与恶的衡量。古人讲:做善事积德。望贵领导敦促立即放人,救人一命。

追究黑龙江省呼兰监狱教改科、医院监区相关人员的不作为,以及欺骗家人、隐瞒莫志奎身体健康情况的渎职行为。敦促相关部门和人员接受我和家属的合理、合法的诉求。

呼兰监狱犯有非法拘禁罪、剥夺信仰自由罪、剥夺家属知情权、剥夺法医鉴定权、保外就医权。

为了严肃国家法纪,恳请领导依法调查上述单位、上述责任人的违法犯罪事实,严惩违法违纪行为。

控告人:莫志奎之妻 赵桂荣

2015年2月1日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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