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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学教师立院静坐 监督待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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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5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怀天台湾台北报导)高教工会19日再次集结在立法院群贤楼前,反对立法院原定19日院会将二、三读通过的《教师待遇条例》。高教工会组织部主任林柏仪表示,因为近日的抗争,有教师向立委施压,19日二读暂缓,待本周四进行党团协商、周五院会决议。

《教师待遇条例》第17条将原本《私校法施行细则》第33条第4项有关私校教师薪给“准用”公校的强制规定,改为“得准用”公校的任意规定。一字之差,为私校大开减薪巧门,恐使未来私立大专助理教授薪资中的学术研究费遭任意删减,仅剩本俸29,435元。

基于该条文拟定时显有瑕疵,严重侵害教师权益,也与该法案说明中称其制定是依据《私校法施行细则》第33条第4项私立学校教师薪给“准用”公校,相互矛盾。高教工会主张,本法案应修正该条例第17条之“得准用”为“准用”,以保障私校教师的基本待遇。

继18日静坐与落发抗议后,高教工会于19日记者会后,继续号召全国大专教师至立法院群贤楼外静坐,直到法案结果确定为止。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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