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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工年资满十五年 可选一次领或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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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1日三读通过《劳工退休金条例》第5条、第24条、第46条及第48条条文修正草案,劳工工作年资满15年以上,得选择请领一次退休金或月退休金,并同时提高事业单位拒绝提供资料或对提出申诉劳工为不利处分者,处罚上限由原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预估有632万余劳工受惠。

劳动部表示,现行《劳工退休金条例》第24条规定,劳工年满60岁,工作年资满15年以上者,仅得请领月退休金,但考量社会经济情势及因应劳工对于退休后有不同的规划与需求,因此,修法开放劳工得选择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使劳工请领退休金方式更具弹性,并能自主、灵活规划退休生活。

劳动基金加码1900亿 明年投资ESG及债券

此外,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为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及因应全球低利率环境,106年将首次办理“全球ESG混合指数被动股票型”及“绝对报酬型债券”国外委托经营选任作业,委任金额分别为24亿美元及36亿美元(两者加起来约新台币1,900亿元),预计在今(105)年底上网公告,并在明年上半年完成选任作业。

基金运用局表示,这次办理国外权益证券委任,首度将社会责任投资的范畴扩大至海外股票投资,所投资之标的除了将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三大要素纳入主要筛选因素之外,并排除相关邪恶产业(如烟酒、军火、赌博及色情产业等)及在环境、顾客、人权、劳工权利、供应商及公司治理方面等有重大争议的公司。

基金运用局说,为优化投资组合的报酬,在全球股票市场波动度提高的环境下,采用了包含“高品质”、“低波动”及“增强价值”策略性指数的“混合指数”,可望提升投资组合的绩效,并具下档风险保护,期能兼顾社会责任与投资报酬。◇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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