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诈欺案18嫌收押 需有罪证才能重判

人气 52
标签:

【大纪元2016年04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15日深夜,大马诈欺案20名诈欺罪犯,因“人、证分离”,涉罪证据不足,在桃园机场全被释放,引起社会哗然。台中地检署20日传唤这20人到案,并以有勾串共犯伪证,以及“反复实施诈欺犯罪之虞”,声请羁押刘姓主嫌等18人,21日获准,其余2人则限制出境。

台中地检署表示,当初这20人15日抵达台湾时,因马来西亚警察查扣的电话、电脑、诈骗转账单据等证物都在中国手上,造成“人、证分离”,检方当时掌握的证据还不足以拘提或声押等强制处分,也非纵放诈欺犯。

台中地检署指出,20人饬回之后,检方透过司法互助,终于取得更明确的犯罪证据,包括涉案人在电信机房被逮的照片、电信设备、诈骗绩效表等,因此20日同步传唤20人,并于深夜声请羁押,21日地院裁准羁押18名嫌犯。

检方认为,该案背后恐有金主在大马经营诈骗机房,未来将会进一步追查幕后主嫌。不过目前被害人数、诈骗金额的资料目前都掌握在中方手 里,若不能取回这些资料,恐只能以诈欺未遂论罪起诉,刑度相对低,希望能藉由“两岸共打”从中国方面得知被害人数、金流资讯,才能以一罪一罚重判诈欺犯。 ◇

 

责任编辑:陈真

相关新闻
台湾诈欺案 一年增加62%
又见EB-5诈欺案 40中国投资人恐血本无归
肯亚案来龙去脉 45名台湾人遭强送大陆
台诈欺犯行骗全球 各界吁修法重判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