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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尘爆团讼 台消基会吁4月底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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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09日讯】(中央社台北9日电)去年6月的八仙乐园尘爆,造成15人死亡,484人受伤,目前仍有7人住院。消基会今天提醒八仙尘爆受害者与家属,把握自身求偿的权利及机会,尽速于4月底前申请团体诉讼。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今天表示,八仙尘爆发生后,消基会于去年7月3日宣布,依消保法相关规定,为受害者提起团体诉讼请求民事赔偿。此外,法律扶助基金会也为受害者对相关加害人提出刑事告诉。

在新北市政府出面协调下,消基会与法扶基金会分别为受害者提供求偿相关事宜法律咨询,并由受害者自行选择委托提起民事诉讼的单位。截至今年初,消基会先后共接受了40余位受害者的团体诉讼委托,经义务律师团律师积极完成前置作业程序,原本预计今年1月底,向法院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请求的诉状。

但消基会自尘暴受害者协会得知,仍有不少受害者对于消基会提起团讼“民事求偿”与法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求偿”的差异不甚了解,尤其本事件的刑事告诉部分,在士林地检署调查侦结后,只对活动主办人吕忠吉提起公诉,导致受害者得依刑事诉讼程序提起附带民事起诉请求损害赔偿的对象,仅限于吕忠吉及其所属公司,并不及于八仙乐园及其主事者。

消基会表示,由于吕忠吉及其所属公司,可资求偿资产极为有限,受害者势必须另依民事诉讼程序,对八仙乐园及其主事者提起诉讼并请求损害赔偿,但也因此,使得受害者恐面对缴纳钜额诉讼费用的重大压力。

有鉴于此,新北市法制局协调消基会与法扶基金会后,为提供尘爆受害者更大的协助并使团讼进程更具效率,将受团体诉讼的截止时间,延长至今年4月30日止,并预计于尘暴发生的周年日,不论受害者委托提起团体诉讼的人数多寡,均将提出民事求偿的诉状予法院,正式进入尘暴事件团体诉讼的求偿程序,希望能为所有受害者争得最大的权利保障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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