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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30年旧屋房屋税 北市:有检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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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13日讯】台北市拟对30年内旧屋调涨房屋税,台北市财政局长陈志铭今天说,媒体采用的是过去房屋税分析数据,只看“房屋构造标准单价”调整,忽略折旧率等因子,有检讨空间。

媒体日前报导,台北市对30年内旧屋要调整房屋税,且也可能会影响民国106年房屋税。

甫上任台北市财政局长陈志铭表示,媒体引用过去房屋税分析数据,且只着眼在“房屋构造标准单价”调整,忽略折旧率、耐用年数、街路等级调整率因子,有检讨空间。

财政局说,房屋税由“房屋评定现值”乘“税率”而算出,全国对自用房屋税率为1.2%、非自用房屋税率各县市则从1.5% 到3.6%不等。

房屋评定现值核计,是以“房屋构造标准单价、折旧率及耐用年数、房屋街路等级调整率”等3项因子作为准据。

陈志铭表示,为简化房屋标准价格评定及房屋现值核计作业,订定的“台北市房屋标准价格及房屋现值评定作业要点”可能会进行同步检讨修订。

他提到税务推动必须兼顾理想面与现实面,无论是是住在台北的市民或提供就业机会的企业,都是城市结构所组成分子,未来在租税公平与民众可负担性间,会设法取得一个平衡点。

为因应“106年房屋税的调整规划”,财政局近期与所属税捐处共同筹组“房屋税作业小组”,并针对“台北市房屋标准价格及房屋现值评定作业要点”进行检讨,也会邀请在房屋税领域的专家学者、公民团体、不动产业者共同讨论方案,达成共识后才会把相关要点送至台北市不动产评价委员会进行审议与评定。(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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