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即墨市法院集体回避 选择不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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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0月17日讯】据明慧网2017年10月14日报导,近日青岛平度市法院诬判即墨市法轮功学员李红蕾等四人有期徒刑数年并罚金数万不等。

山东这起构陷法轮功的案件,于2016年曾在即墨市立案侦查,但案卷多次被即墨市检察院退回公安。公安换个罪名,最后案子诉至即墨市法院。但即墨市法院认为自己不宜行使对该案的管辖权,便向上级青岛市中院提出申请,将案件移送其它法院管辖。集体回避程序启动后,青岛市中院裁定案件由平度法院审理。今年5月,构陷案移交到平度检察院。10月10日,平度市法院对四位法轮功学员做了上述诬判。

即墨市法院用“集体回避”法律程序推开了一桩对法轮功的构陷案,没有受理,也就没参与迫害。法院用法律手段实现对法轮功案不作为,不作恶,这实属罕见。

中共以非法判刑迫害法轮功学员多年,所以对法轮功案从来不讲法律,不依法审判,就是枉法判决。公检法人员不把法轮功案当作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诉讼,而是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迫害严重的那些年,很多法院把冤判重判法轮功学员视为邀功领赏的资本,法官也视其为个人仕途的政绩。在迫害的高压下,法院即便再有不受理的理由,也不敢申辩。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高于一切法律,连法轮功案件本身的出现都是违法违宪的,还有什么法和理可讲?

多年来,法轮功学员在遭迫害的同时一直在给加害他们的警察、检察官、法官讲法轮功真相,以启迪他们的良知善念,善待法轮功。随着法轮功深入人心和中国时局的变化,法轮功案近年也开始出现松动。

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至六月报导所作的统计,发生在中国大陆的二十一个省、直辖市,被非法关押并即将走入或已经走入非法司法程序的法轮功学员无罪获释及退卷情况中看到,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中级法院,都有阻止或终止迫害程序的案例,使54名法轮功学员获释,另有97人被退卷的记录。

中共江泽民集团在对法轮功学员18年的迫害中,已对数十万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目前获释的54名法轮功学员与之相比少得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它让人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体制内在人心思变。

虽然江系已经穷途末路,迫害已经走到了尾声,但迫害政策还没有被宣布停止,迫害的机制还在运转。而这也恰恰是给所有参与了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将功补过的机会。正邪较量不仅在高层激烈博弈,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政法系统内部也在较量。政法委系统迫害法轮功罪恶深重,但不是铁板一块,始终有人站出来说不作恶,或暗中帮助法轮功学员。法轮功日益深入人心,迫害越发不得人心。

与即墨市法院选择不作恶形成对比的是平度市法院诬判无辜。然而,善恶有报是天理。据明慧网2017年1月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迫害法轮功越严重的省份,遭厄运者越多。那些基层直接参与迫害者遭厄运的比例最大:区(县)级法院院长遭厄运的比例为38%;庭长与法官遭厄运的比例高达41%。遭厄运者中,死亡比例占占41%。

冤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频遭恶报的实例比比皆是,频率越来越高,密度越来越大。这样的天象,不知道干过坏事的人发现没有?

诬判李红蕾等人的平度法院的法官们,显然至今执迷不悟。当即墨市法院集体回避的构陷案,推到你们跟前时,你们没有想一想,人家为什么把这样的案子向外推?依然麻木不仁,继续追随江泽民作恶,迟早恶报临头。

山东即墨市法院集体回避表态不作恶,无疑是作了明智的选择,良心的选择。也真心希望有更多的公检法人员,选择不作恶,扬善抑恶,能在最后结束这场邪恶的迫害中立功赎罪,获得自救。#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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