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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买家税出台后 韩国买家违约弃房

法院裁买家须支付18万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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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27日讯】(记者余天白温哥华编译报导)一名韩国女子去年6月签订一幢北温豪宅的购房合同并支付定金后,因省政府8月推出15%海外买家额外转让税而毁约弃房,被卖家告上法庭。卑诗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 )近日判定,新税并不影响合约成立,因女子毁约,其先前支付的18万元定金应全数归卖家所有。

2016年6月,已经在本国居住了几年的韩国买家Kyeonga Jeong看中了地址位于515 Alpine Court的一套北温独立屋后,与卖家Sandra Wilkie签订了价值260万加元的购房合同,并支付18万元定金,最终成交期则定在2016年十月。

然而当年8月2日,前省自由党政府为抑制高涨房价,在大温地区突然推出15%外国买家税。当日或其后成交的所有大温房产均受新税制约,包括此前已签订合同、但成交日在新税推出之后的房产交易。

在新规之下,Jeong需向省府多缴纳近40万加元税款。Jeong向法庭称述表示,当时自己手上没有该笔资金,因此无法完成房产交易;因买卖双方在签订合约时并未预见新税将出台,因此自己不应为合同的落空承担责任,也不应损失定金。

但是,卖家Wilkie向卑诗最高法院提起诉讼,称Jeong因未能完成交易而违反合同,要求法院裁定合同具有约束力,并责令Jeong指示她的经纪人向Wilkie支付定金。

法官Lisa Warren指出,新税加大了Jeong作为买方履行合同的难度,但额外的税项并没有改变双方正在执行合同的性质,而合同内的交易金额,亦没有改变,因此裁定合约有效,买家必须支付18万元的全数订金。  ◇

责任编辑: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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