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务部自我改革 邱太三:再议限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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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为改善每年逾六百~八百件的再议二度发回案件的现象,法务部长邱太三21日表示,人民对于司法感到无奈或不满,主要在于很多案件不断被撤销发回重查,且徒增当事人及一审检察官不必要负担,因此未来再议次数限为2次,并由二审自行侦查取代二度发回,以节省司法资源。

邱太三指出,法务部会先研议修改内部规则,再议次数限2次,第2次再议时,检察官若维持不起诉,告诉人不服,得向法院声请交付审判;若二审检察官自行侦查后认为应提起公诉,应检附起诉书内容,包括犯罪事实、证据并所犯法条,则令一审检察官起诉。

至于人事部分,邱太三表示,为加强检察体系之独立性,避免政治力以人事操控司法个案疑虑,将释放并分享一、二审主任检察官的圈选权,由基层检察官票选推荐人选,再由部长从中提名并送交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审议。

此外,将修订《法官法》第91条第3项规定,节制检察长的裁量权,明定检察长对检察官会议之决议有意见时,应亲自到场以复议方式变更。“这次的改革不须送立法院修法,只要修订内部办案规则及人事法规即可推动”。◇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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