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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力量提专法 鼓励公益吹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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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为鼓励维护公益、勇于揭露不法,时代力量党团28日提出“公益揭发保护法”草案。立委黄国昌表示,该草案是经过长时间与关心此议题的专家学者研讨后,决定将公私部门合并做规范,对于重大案件盼鼓励知道内情者,能向相关机关揭露不法情事,使法规管制不仅能事后处罚,还能发挥事前抑制的效果。

黄国昌表示,该草案有6大特色,首先是以专法方式保护揭露人;且公私部门的吹哨者均受保护;第三是即便揭弊人非内部人,也受保护;并在一定条件下容许向公开发行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民意机关、媒体受理吹哨;第五是最高3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及劳工之契约终止权与资遣费请求权;最后,检举奖金不得低于违法者所受罚锾、罚金或没收财产总额的10%。

黄国昌解释,为避免揭弊人与其密切关系的人遭秋后算账,该草案明确规定,揭弊人被减薪、调职,甚至被解雇的法律效果是无效的。且若对揭弊人有不当措施,除了有相关的法律责任之外,也允许揭弊人能够请求损害赔偿,以及最高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不过由于以往吹哨者保护的奖励机制常形同具文,无法达到实质鼓励的作用,黄国昌说,时力所提草案,也规范主管机关在订定奖金时,不得低于违法者所受罚锾、罚金、没收之财物或财产上利益、追征价额、财产抵偿之总额10%。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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