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或要求子女支付父母养老院费用

人气 12

【大纪元2017年04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唐书辉比利时报导)在比利时如果住在养老院里的老人没有能力支付全部费用的话,社会福利部门(OCMW/ CPAS)则会提供经济支持。但日前比利时CD&V党对此做法提出质疑,并提交了一项法案,要求子女能够首先支付父母在养老院的费用。

如果比利时的老人无力支付自己在养老院的费用,一些地区的社会福利部门就会要求其子女给予老人经济上的支持。而有些地区的福利部门则会直接给予老人们经济上的支持,帮他们支付费用。CD&V党提出法案,希望消除这一地区性的差别,让所有福利部门都向无力支付养老院费用的老人的子女收取一部分费用。

目前弗拉芒区养老院的平均费用是每月1488欧元。除此之外还有其它一些费用:如医药,理发和有线电视等。这对于没有存款的退休老人是难以承付的。在2015年,七分之一的退休老人生活在每月1083欧元的贫困线以下。

如果老人的存款、私有财产或租金收入不足以支付养老院的开支,那么福利部门可以为老人们支付差额。从理论上讲,福利部门可以从其子女那里收回这笔钱,但实质上政府并没有总是这样执行。一些地区,如Gent,Oudenaarde,Herentals和Oostende,选择了让福利部门支付全部费用。CD&V党的议员Nahima Lanjri表示:“我们希望消除这样不平等的歧视行为,不能因为你父母住在不同的城市而决定你是不是需要付钱。”

Nahima Lanjri承认大部分子女都会自主帮助住在老人院的父母。“在2002年到2007年这段时间,95%住在养老院的老人都不需要OCMW的任何帮助。但是我们觉得对于剩下的5%的人,福利部门应该向他们的子女要求支付一部分的费用。”

在这个法案中也有相关的赦免条款,如子女已经和父母断绝联系很多年,或者子女自己的经济情况不允许的情况下,就不需提供经济支持。而福利部门向老人子女索要的金额也有所不同,低收入子女每月需缴纳39欧元;年收入超过6万欧元的子女每月需缴纳995欧元。

CD&V党希望政府再次审核这个收费标准。除了收入和需抚养的家属人数,CD&V党认为也应考虑到家中兄弟姐妹的人数。因为现在一个独生子女在同样的情况下比起有其他兄弟姐妹的家庭有时要支付两倍的费用,而后者可以将费用均摊。同时解决已婚子女和同居子女不同待遇的问题。目前的政策是,子女的已婚配偶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CD&V希望将这样的法律条例扩展到同居子女。

责任编辑:张婷

相关新闻
比利时父母经司法逐出成年子女案件日增
比利时老人买面包迷路 买到德国去
比利时养老院大火 造成9死3重伤
比利时大罢工损失2亿 焦点在养老金政策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