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或要求子女支付父母養老院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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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唐書輝比利時報導)在比利時如果住在養老院裡的老人沒有能力支付全部費用的話,社會福利部門(OCMW/ CPAS)則會提供經濟支持。但日前比利時CD&V黨對此做法提出質疑,並提交了一項法案,要求子女能夠首先支付父母在養老院的費用。

如果比利時的老人無力支付自己在養老院的費用,一些地區的社會福利部門就會要求其子女給予老人經濟上的支持。而有些地區的福利部門則會直接給予老人們經濟上的支持,幫他們支付費用。CD&V黨提出法案,希望消除這一地區性的差別,讓所有福利部門都向無力支付養老院費用的老人的子女收取一部分費用。

目前弗拉芒區養老院的平均費用是每月1488歐元。除此之外還有其它一些費用:如醫藥,理髮和有線電視等。這對於沒有存款的退休老人是難以承付的。在2015年,七分之一的退休老人生活在每月1083歐元的貧困線以下。

如果老人的存款、私有財產或租金收入不足以支付養老院的開支,那麼福利部門可以為老人們支付差額。從理論上講,福利部門可以從其子女那裡收回這筆錢,但實質上政府並沒有總是這樣執行。一些地區,如Gent,Oudenaarde,Herentals和Oostende,選擇了讓福利部門支付全部費用。CD&V黨的議員Nahima Lanjri表示:「我們希望消除這樣不平等的歧視行為,不能因為你父母住在不同的城市而決定你是不是需要付錢。」

Nahima Lanjri承認大部分子女都會自主幫助住在老人院的父母。「在2002年到2007年這段時間,95%住在養老院的老人都不需要OCMW的任何幫助。但是我們覺得對於剩下的5%的人,福利部門應該向他們的子女要求支付一部分的費用。」

在這個法案中也有相關的赦免條款,如子女已經和父母斷絕聯繫很多年,或者子女自己的經濟情況不允許的情況下,就不需提供經濟支持。而福利部門向老人子女索要的金額也有所不同,低收入子女每月需繳納39歐元;年收入超過6萬歐元的子女每月需繳納995歐元。

CD&V黨希望政府再次審核這個收費標準。除了收入和需撫養的家屬人數,CD&V黨認為也應考慮到家中兄弟姐妹的人數。因為現在一個獨生子女在同樣的情況下比起有其他兄弟姐妹的家庭有時要支付兩倍的費用,而後者可以將費用均攤。同時解決已婚子女和同居子女不同待遇的問題。目前的政策是,子女的已婚配偶有贍養對方父母的義務,CD&V希望將這樣的法律條例擴展到同居子女。

責任編輯: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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