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伞运三子上诉成功 强调非胜利

维持原判 黄之锋:糖衣包装的严厉判决

人气 2373

【大纪元2018年02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2014年香港雨伞运动三名学生领袖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就闯入政府总部“公民广场”案,早前被上诉庭改判囚禁,三人其后提出上诉,终审法院6日裁定三人上诉获胜,维持原审判决。惟黄之锋形容这是糖衣包装的严厉判决;周永康指制度暴力是引发连场民间抗争的主因,反问到底谁是真正的施暴者。

6日下午三时许,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三人抵达终审法院,许多市民到场声援。下午四时开庭,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宣读判决,三人上诉得直,维持原审判决,即是黄之锋及罗冠聪判社会服务令,周永康判监三星期、缓刑一年。

终院法官认同上诉庭的判刑指引,即非法集结如涉及暴力,即使暴力程度不高,仍须即时入狱;并指公民抗命不是重要求情因素,尤其若案件涉及暴力。但认为本案有独特性,上诉庭新订立的判刑指引不应有追溯力,不恰当的运用该指引在本案,故裁定三人上诉得直,维持社会服务令及缓刑的命令。

终院认同香港可有公民抗命的概念,若有市民因受良心驱使而抗命,或因持有真诚信念而抗命,都是法庭可以考虑的犯罪动机。公民抗命的理想是否可取,法庭不予评价。终院强调公民抗命必须为非暴力,示威者亦已预料要接受惩罚。

判词又指,此案上诉人并非因《公安条例》第18条不公义而公民抗命,而是抗议政府的宪制改革,行为违法也涉暴力,并不和平,因此上诉人以公民抗命为由而要求轻判,法庭不会就此给予太多比重。

黄:港民主进程岌岌可危

黄之锋三人表示,虽然上诉获胜,但其实都输了一仗。黄之锋形容今次是糖衣包装的严厉判决,绝不值得庆祝,心情依然沉重。

他对终院完全接纳上诉庭为公民抗命订下的极其严苛的量刑准则,将重夺公民广场行动定为暴力行为,不以为然。他说:“我们从头到尾都坚持和平的原则,也没有任何动机和实质去伤害任何人的身体。但根据今次终审法院的终极判决,未来若有任何同类行动,都是会判处以月、甚至年计的监禁。”

黄之锋又指,自己仍有案件在身等候上诉庭的审讯和裁决,未来仍有机会重返监狱服刑。但他强调,未来要担心的不是个人仕途或政途,而是未来香港的政治形势。“民主派未来在体制外的示威行动,或者在体制内还会有多少个政团会被政治审查而被取消参选资格。香港的民主进程,面对甚至可能有23条立法卷土重来,都依然是岌岌可危。”

周:到底谁是真正的暴力

周永康指今次案件的起因是2013/14年政治改革,政府没有听取民意,“为何会发生重夺公民广场的行动?为何会有之后的雨伞运动?所有的一切运动、占领,种种的反抗,都是因为政府长达两年的虚假资讯,以及(中共)人大的暴力八三一决议”。

他强调港人在制度暴力面前,都是以极平和克制的方式反抗。“我们没有要求推翻政府,反而不断要求对话,要求政府与我们一起进行这个政治改革。但在长达两年的咨询,最后换来的结果,是一巴掌打在香港人上。这个制度暴力,我们今天看到被轻轻放过。”他反问到底谁是真正的暴力?

罗:吁港人续和平抗争

罗冠聪指,虽然上诉得直,但输了一场仗。“香港的民主运动是输了一仗,因为在今次判决中,终审法院的判决依然认为重夺公民广场案是暴力。……我们可以上诉得直,是因为判刑指引是在我们重夺公民广场之后才颁发。假如重夺公民广场案在今天发生,我们还是会被判六至八个月刑期。”

他指法庭认为重夺公民广场案是暴力,相信很多港人及国际社会都不会认同:“我们当时面对不民主的政制,我们希望在用尽体制内所有可以做到的事情,我们才用和平公民抗命的方式,向政权提出最严厉的抗议和最合理的要求,就是落实我们的政治权利。如果公民广场案都被视为暴力,任何所有公民抗命的抗辩理据和求情原因,都不会被采纳,都会判处你长期的监禁。”

罗冠聪认为今次判决对出来参加集会游行的人士造成阴影。“大家有参加过7.1游行都会见过一个场景,就是我们要开路,因为警方可能有一些不合理的道路限制,那么当时如果起了冲突,又会不会将整个7.1游行定性为暴力呢?”

他指,未来香港的民主运动,在当局加倍的打压之下,会更加困难,还要面对23条立法的可能性。他呼吁港人要有更大的警觉性,继续以和平非暴力抗争,不要放弃。

法律界:未定义何谓“非暴力”

香港资深大律师梁家杰欢迎终院判决,但认为终院确立上诉庭对公众集会游行使用暴力的判刑指引,对日后参与公众示威游行人士有影响。“若将来在公众集会或游行使用暴力的话,根据现在终院确立上诉庭的判刑指引,有可能会被判监禁,而且可能会是一个不轻的刑期。”

梁家杰指,上次上诉庭法官在判词中提到有关何谓“非暴力”。“如果参与冲刺或挤压的人比防守的人多,那么前者为后者所带来的人身安全威胁也是真实和不能低估的。认为不动手打人便是‘非暴力’,并不成立。”他认为这种论调很荒谬,但很可惜终院今次没有就此观点下意见。他举例若市民遇到像警司朱经纬用警棍打市民,市民用手抵挡是否构成暴力?

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也认为,终院确定上诉庭的判刑指引,但对于案件“暴力”程度,“究竟有关行为的暴力程度是多少,终院没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他指若将来有类似行为则似乎法官是否界定为暴力,当中又包括很多因素,所以未完全清晰。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回复传媒查询时表示,虽然终院接纳三人上诉,但同时肯定了上诉庭判刑原则,即日后再有同类案件,涉及暴力行为和大规模非法集会,公民抗命作为求情理据的分量有限,参与者要有心理准备,可能会被判处即时监禁。

政界忧收窄游行集会自由

对终审法院判双学三子上诉得直,公民党党魁杨岳桥对结果表示欢迎,但认为判决并无令民主运动的前路更光明。他指,终院认同上诉庭所订立的新判刑指引,日后的公民抗命涉及暴力元素时,法庭就会参考上诉庭新订立的判刑指引。他认为,此举令市民将来发起公民抗命时,更加步步为营,令抗争成本增加,抗命更难以达到目的。他对此感到极度忧虑。

杨岳桥强调,公民广场案是源于当日青年学生及香港市民争取真普选的抗争运动,今次判决令港人争取真普选之路仍是挑战重重。他呼吁北京及香港政府必须聆听民意,社会的矛盾才有机会真正获得化解。

民主党议员涂谨申认为今次终院是技术性判决,终院确立新的判刑指引不适用于之前的行为是技术上再次肯定过往的判案原则。但判决同时确立了上诉庭较严厉的量刑指引,令日后对港人参与抗议示威的检控,政府或律政司变相拥有更大的权力,为日后香港的游行集会活动带来更多限制。

他呼吁特首和律政司更需要有智慧把关,适当运用权力,否则香港的自由肯定受是次判决结果而被收紧。

料往后法庭判刑更严苛

民阵认为,终审法院肯定上诉庭就此案件颁下的新指引,即意味往后法庭就社会运动的案件判刑可能更见严苛。“集会示威自由空间将会更为收窄,但暴力界线难以界定,冲突孤掌难鸣,过去冲突往往由政府或警队与示威人士对立引致,但新指引是社会运动的参与者负上全责。”

民阵强调,公民抗命往往源于政权专霸不民主,参与者用个人自由作为代价,是迫不得已的。“过去两年,议会被削权,议员、参选人资格被DQ(取消资格),议会为民发声之职能遭受重挫;法庭亦将以阻吓方式严厉对待示威者。前路虽然难行,但相信如香港是根,值得坚守捍卫的话,市民不会放弃争取民主。”#

责任编辑:郑桦

相关新闻
黄之锋等人提司法复核 挑战选举条例限制
占领旺角案 黄之锋遭判刑3个月
占领旺角案 黄之锋遭判囚三个月
刑事藐视法庭案黄之锋获准保释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