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两次退卷 公安仍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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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27日讯】黑龙江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高顺亭、赵群于2017年8月被绑架,王明英于同年11月被绑架。警察构陷他们三人,检察院已两次将他们的案卷退回,目前构陷高顺亭的案件又被送回检察院。家属与律师多次找办案单位,敦促放人。

明慧网报导,2018年3月20日,数名王明英家属来到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见到检察院公诉人王娟。家属听说案件昨天退回到阳明公安分局了,家属对王娟说:“上次您说退了,我们去了,李敏(阳明分局国保大队的队长)说还在检察院,我们今天再去阳明案备科查查。”

家属又去阳明公安分局,来到李敏办公室。李敏来后,态度很不好,还带了六七个人。有个警察脱了警服后,对家属态度很凶。家属本着善念与他们沟通,他们一会说,案卷没在他们那儿,一会又说,在他们那儿又咋样。

家属告诉李敏不要做坏事,真是为她好,说王明英学法轮功是个信仰问题,快放了她吧。大约僵持了十来分钟,很凶的那个警察才答应说,往上反应反应。

3月22日上午,律师会见了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高顺亭和王明英。构陷高顺亭的案件目前又被送回检察院。高顺亭说,公诉人王娟于3月12日到看守所,问她是否愿意和法轮功决裂,她拒绝了,也没有签字。几分钟后,王娟就离开了。

当天下午,家属和律师来到检察院找公诉人王娟,王娟一直未接电话。上班时间,家属去敲其门,门也不开。

修炼后受益

在修炼法轮功前,王明英曾被吊车夹伤,腿肿得很粗,皮肤都被撑得很薄很薄,里面已经深度腐烂,一碰就流脓流水,医院说已经恶化成败血症了。若到北京医治,住院费就要2万元,这对于上世纪90年代的工薪阶层来说是个巨大的数字。

后来王明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开始看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的讲法录像。后来她发现腿上透明肿大的皮肤开始收缩,慢慢地,腿不再流脓水,一点点地消肿了。而且随着学法炼功,王明英身上的家族遗传的心律不齐症状也消失了。没花一分钱,王明英就获得了健康的身体。

修炼法轮功后,王明英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修心性,家庭变得和睦了,她跟婆婆间的恩怨也解开了。在单位里,她工作不挑不拣,整天乐呵呵的,同事都说她是个心慈面善的好人。

自中共1999年迫害法轮功以来,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上千场无罪辩护。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2017年1月至12月20日,由于检察院不批捕、撤诉或退卷等原因,至少有75位大陆的法轮功学员被释放。

律师认为,根据中共《宪法》第36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依法赋予的基本权利,是文明社会普遍承认的价值和原则,基于一个人的信仰而施加刑罚,这种纯粹对信仰迫害的做法,是违法的。#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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