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补侦王全璋辩护律师 蔺其磊:违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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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采访报导)昨天(26日)“709”案在押律师王全璋的两辩护律师,均被天津警方询问王在代理法轮功学员案中的表现。此外,在“709案”中被抓捕的律师李和平的律师执照恐被吊销。

王全璋的两位辩护律师被询问

继“709”案被抓律师王全璋的辩护律师陈建刚,4月13日被天津警方叫去询问;4月23日,北京律师梁小军也被询问后;4月26日中午,王全璋辩护律师蔺其磊,在昆明遭到天津警方询问;下午另一辩护律师程海,在安徽遭到天津警方询问。

蔺其磊4月27日在维权网撰文披露,昨天(26日)中午12时10分,他在昆明市金色莲花宾馆310房间,天津市和平分局杨姓警察和北辰分局张姓警察,要求蔺告知王全璋在建三江法轮功学员案件中的表现情况。

蔺其磊首先表明态度,他是王全璋的辩护人,不会在王全璋案件中作证,因为这是违法要求。

蔺其磊对警方说:“你们把王全璋关押一千多天,不让律师会见,没有任何音讯,现在却返回来倒查王全璋律师以前所办理的各个案件(我知道,你们还在调查王全璋律师在大连开庭的情况),罗织罪状,你们这样的做法是中国司法史上非常荒唐的事情。作为律师同行,物伤其类,我也感到是很悲哀的事情,至此,我不再和你们交谈下去。”

另外,在合肥办案的程海律师告诉大纪元记者,26日下午,天津警方要求配合说出,王全璋律师在2013年代理大连法轮功学员安装卫星接收器一案中的表现。

“我没有理他们,王全璋的案子他们(天津警方)明知无罪,现在还要进行调查,他们是犯了徇私枉法罪”。程海说,“你(天津警方)是犯罪嫌疑人,我不可能替你做证的,并且我是王全璋的辩护律师,辩护人和当事人是应该相互回避的。”

另外,据程海后来发出的消息披露,当天上午,在合肥市,他就被堵门;下午,天津河西区分局警察徐某、北辰区闫某前来询问他。

程海拒绝天津警方的询问,并质问他们:“你们违法犯罪式办案,完全剥夺辩护权,黑社会式办案,拖了这么久还有脸来取什么证。我本人无此作证义务,且大连案和犯罪无关。”

程海表示,近期将他对天津警方提出徇私枉法罪的刑事控告。

李和平律师执照恐被吊销

在“709”案被抓捕的律师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26日在维权网撰文表示,当局拟吊销丈夫李和平的律师执照。记者多次致电两位,均无人回应。

据王峭岭4月25日的推文披露,北京司法局4月25日将拟吊销的文书发给李和平,声称依据《律师法》的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现拟给予吊销律师证的处罚;三天之内可以提交书面听证要求。据悉,《律师法》的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李和平律师证拟被吊销。图为他寄送申请听证会的文件。(维权网)
李和平律师证拟被吊销。图为他寄送申请听证会的文件。(维权网)

王峭岭在维权网的文章中表示:“我一点都不惊奇。他在天津被秘密宣判那天,这个结局就是毫无悬念的。但是,拖了一年才宣布,不知道司法局是怎么想的。”

她还说,本来是公检法联手对律师“失踪”、酷刑、定罪,现在,司法局又不甘落后,朝律师打下最后一棒。不同的是,公检法完全把法律当成破抹布扔在一边,司法局又装模作样把法律捡起来,连洗都不洗,要按法律程序吊销李和平的律师执照。

据悉,目前李和平已经寄出书面听证要求。

此外,“709”案涉案律师谢燕益、李春富在北京司法局上的职业状态均变成注销状态。程海表示,吊销意味着以后不能再当律师,不能再出庭做辩护,而注销是指尚未执业。#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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