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江西赣州市长的女同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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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7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报导)前江西省工信委党组书记、前赣州市市长冷新生与其“特定女关系人”至少通谋10年,贪腐数额折合人民币近千万元。近日,该“特定女关系人”被判刑。

7月17日,江西省高院公布了前江西省赣州市市长冷新生“特定关系人”李某受贿案宣判的情况:南昌市某酒店总经理李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其涉案金额,近239万元人民币。

“政事儿”报导,李某为南昌市美森博纳国际酒店总经理李慧萍。

今年5月,冷新生受贿案宣判,其因受贿人民币近905万元、美元3万元,被判有期徒刑6年。

判决书显示,2002年至2017年,冷新生利用担任丰城市长、丰城市委书记、宜春市委常委、赣州市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人民币904.56万元、美元3万元。

“特定关系人”是指与案犯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法院认为:在2007年至2017年期间,李某与冷新生通谋,利用冷新生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在承接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共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合计近239万元,已构成受贿罪。

这显示,李慧萍与冷新生至少“通谋”了10年。

陆媒报导说,在李慧萍受贿上述近239万元之外,冷新生还为李慧萍提供资金200万元,在深圳买过两套房子。

冷新生于2017年2月落马,8月底,冷新生被“双开”。通报显示,冷新生对抗审查;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钱色交易;涉嫌受贿犯罪等。

2018年6月21日,澎湃新闻报导,冷新生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冷新生受贿事项多达19起,行贿者共20人,时间跨度长达15年。

据统计,在冷新生受贿所得的赃款中,约一半都给予了“特定关系人”李慧萍。

江西是江派二号人物曾庆红的老家,江西官场此前一直被曾庆红把持,曾的心腹苏荣从2007年至2013年3月任江西省委书记。

中共十八大后的反腐风暴中,江西官场被深度清洗,包括苏荣,江西省委常委赵智勇、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安众、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许爱民、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礼祖、江西省副省长李贻煌七名省部级高官落马。其中六人都是苏荣的旧部。同时,习近平还不断对江西官场人事进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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