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9年04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艾莲爱尔兰报导)两名因申请家庭团聚被拒而上诉到法院的妇女,3月25日被三位法官裁定:她们一旦获得公民身份就不再是难民,无权享有1996年《难民法》规定的家庭团聚权利。
按照1996年《难民法》,居住在爱尔兰的难民申请家庭团聚时不必满足2004年《移民法》的某些要求。作为测试案件,此案之判决将对其它同类案件有参考意义。
其中一名妇女30岁,来自索马里,2008年获得难民身份,并于2013年成为爱尔兰公民。在获得公民身份之前,她获得了允许孩子、母亲和被监护人进入爱尔兰与她团聚的许可。在2016年底与丈夫重新建立联系后,她根据1996年《难民法》为其丈夫申请家庭团聚,但因其爱尔兰公民身份而被司法部长拒绝。
第二位妇女40岁,来自乌兹别克,2009年在爱尔兰获得难民地位,2012年获得公民身份后,她根据《难民法》为大女儿和两个年幼的孙辈寻求家庭团聚,但也因其公民身份而被拒。
两名妇女分别对部长提起诉讼,但她们的案件被高等法院法官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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