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科院法轮功学员王光辉被迫害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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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5月10日讯】原安徽省社科院科研人员、法轮功学员王光辉,因发法轮功真相短信遭绑架、非法判刑3年;出狱后,仍持续遭中共人员骚扰迫害,于2019年1月19日含冤去世。

明慧网报导,2014年3月15日,王光辉因发真相信息被合肥市芜湖路派出所警察绑架、拘留。2015年,王光辉被包河区检察院、包河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王光辉上诉至合肥市中级法院,该院以“法轮功案件都不开庭二审”为由维持原判。

随后王光辉被劫持到宿州监狱。其单位屈服于上面的压力,尽管觉得他人品很好,但还是将他开除公职,断绝了他的经济来源。

2017年3月14日,王光辉由家人从宿州监狱接回家中。在王光辉出狱的当天,芜湖路街道“维稳办”人员王霞及另一副主任到宿州监狱想带走他,企图采取别的方式继续迫害他,在其家人的严词拒绝下,未能得逞。

王光辉出狱后,中共人员继续对他施压。2018年中共两会召开,当天早晨5点多,芜湖路派出所片警丁线康、南国社居委会书记谢辉(女)、人员饶晚东等四人上门骚扰王光辉,那时的他已骨瘦如柴。

据王光辉生前说,在宿州监狱期间,他因拒绝放弃“真、善、忍”信仰,被关入“小号”(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小房间),受到各种折磨,后经家人交涉,才被从“小号”里放出。他后来被强制劳动,监狱安排刑事犯人监视并汇报他的言行。

王光辉生前曾多次向合肥市中级法院、合肥市检察院、安徽省高级法院申诉自己的冤案,但都被以“法轮功案件作为政治案件由国家统一定调”为由,非法剥夺了他申诉的权利。

当时合肥市芜湖路派出所负责王光辉案件的片警黄祥国,因构陷迫害他,于2014年5月被提拔到包公派出所任副所长。

王光辉被非法判刑的直接操手是合肥市公安局“反×教”大队指导员桑祥庆。桑于2017年被调至庐江县任副县长兼公安局长。

包河区检察院负责王光辉案件的人员郜明,以及包河区法院审理人员李丽、凌圣荣,他们明知案件真相,却对王光辉进行诬判。#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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