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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退将赴陆表忠 台修法三读 最重剥夺月退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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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7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为禁止退将赴中国参与政党活动,立法院会3日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明定曾任国防、外交、大陆事务或国安机关的政务副首长、少将以上人员或情报机关首长,不得参与中国党政军或具政治性机关团体举办的庆典或活动,若做出“妨害国家尊严”行为,违者最重将可剥夺其月退俸。

2016年11月,包括陆军退役中将吴斯怀在内的32名退役将领前往中国大陆,参加由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的“孙中山诞辰150周年纪念活动”,并在唱中共“国歌”时起立致敬,引起台湾社会舆论批评。为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立法院修法严格限制退将赴中参与政党活动。

据三读条文定义,所谓的“妨害国家尊严”,是指向象征中共政权的旗、徽、歌行礼或唱颂或其它类似行为。

为禁止退将赴中国参与政党活动,立法院会3日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图为我国军人示意图。(PATRICK LIN/AFP/Getty Images)
为禁止退将赴中国参与政党活动,立法院会3日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图为我国军人示意图。
为禁止退将赴中国参与政党活动,立法院会3日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图为我国军人示意图。(中央社)
为禁止退将赴中国参与政党活动,立法院会3日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图为我国军人示意图。
为禁止退将赴中国参与政党活动,立法院会3日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图为我国军人示意图。(中央社)

退将赴中管制延长为终身

三读条文规定,针对退将赴中管制,将原本行政院版退离职满15年的规定延长至终身,违者原服务单位得视情节轻重,针对领有月退人员可停止5年的月退给与50%至100%,情节重大者得剥夺其月退休给与,已支领者应追回;针对领一次退人员,处新台币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锾;已领取的奖章、勋章及其执照、证书等,应予追缴、注销。

此次修法也将赴中列管时间明确化,过去列管对象是以列管3年为“原则”,各机关可自行增减,导致实务上各单位经常自行缩减列管期间,本次修法修正为仅能增加、不能缩减,藉以强化公务员赴中管制。

为禁止退将赴中国参与政党活动,立法院会3日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图为我国军人示意图。(SAM YEH/AFP/Getty Images)
为禁止退将赴中国参与政党活动,立法院会3日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图为我国军人示意图。(SAM YEH/AFP/Getty Images)

此外,直辖市长、县市长及政务人员进入大陆地区前,依现行法规定,须经内政部会同国安局、法务部、陆委会组成的审查会审查许可;三读条文中也增订,返台后应向服务机关通报,但直辖市长应向行政院、县市长应向内政部通报。

另外,过去“两岸条例”条文内提到的“国家机密”,常被以为仅限于《国家机密保护法》所规范的“国家机密”,本次修法也将“国家机密”4字修正为“国家安全、利益或机密”,避免混淆。

柯建铭:国安五法最后版图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本次修法是“国安五法”最后一块版图,也是维护国家战略思维最后的支撑点,2016年间32名退将跑到中国向中共国歌、国旗起立致敬,那一幕非常惊悚,如果连这个也放弃,这个国家将没有任何存在意义。

立委刘世芳则说,根据陆委会统计,涉及国安、国家机密等业务首长、将领,这些人是最该捍卫国家尊严、维护国家主权的公仆,参与中共党政军主持的活动,连一次、一天都不允许。

图为部分立委表达立场。
图为部分立委表达立场。(中央社)
图为部分立委表达立场。
图为部分立委表达立场。(中央社)

立委王定宇说,修法没有限制怎样的人不能去中国访问,退役将领共2,638位,他认识的将领都奉公守法,不能忍受的是去向五星旗朝拜、向中共政权屈膝,“怎么对得起当初带领的下属与同袍?”修法是针对国家利益,限缩最小、保护国家尊严最大。

陆军退役中将吴斯怀表示,修法通过后,他会遵守法律。但目前是规范少将以上要受管制,难道退役士官长到上校阶层,或是其他部会首长、人民,就不需要对国家忠诚?这显然是不成熟、针对性的修法。

陆军退役少将于北辰则说,完全赞成修法,当台湾与中国还未结束敌对关系前,退伍军人不应该参加中共任何的政治活动,但希望不要无限上纲,成为斗争退伍军人、限缩人身自由的恶法。

国安五法修法

三读日期

修法条文

内容

57

《刑法》外患罪章增订条文

中港澳纳入共谍适用范围,若泄密给中共等敌国,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泄密最重可处死刑。

57

《国家机密保护法》

国家机密核定人员、办理国家机密业务人员,退离职未满3年要出境,应经机关首长核准,若泄密给中共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531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两岸协商签署政治协议,须经国会“双审议”,并举办全国性公民投票通过后,才能签署、换文,由总统公布生效。

619

《国家安全法》

危害国安为中共发展组织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最重可处1亿元罚金。

73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曾任少将以上或国安机关的政务副首长以上人员,不得参与中国党政军或具政治性活动,违者最重将可剥夺月退俸。

资料来源:立法院    记者吴旻洲/整理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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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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