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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花政院溅血案首出庭 马英九:我无罪

太阳花政院溅血案被告马英九首度出庭,微笑步入法庭。(袁世钢/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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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8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2014年“太阳花学运”期间“323占领行政院”案,遭警方强制驱离而受伤的23位民众,自诉控告时任总统马英九、行政院长江宜桦、警政署长王卓钧、中正一分局长方仰宁4人涉杀人未遂等罪;北院更二审30日下午首度传唤被告马英九到庭。马英九表示,他没下令,“我无罪”。

全案源于2014年3月23日晚间,学运群众发动“占领行政院”行动,直至翌日清晨,警方强制驱离行政院内、外的抗议群众,爆发多起警察暴力事件,多位民众溅血、被打得头破血流,事后多人提自诉控告下令限时驱离的马英九、江宜桦等人涉嫌以国家暴力杀人未遂。

马英九30日首度出庭表示,当时有几百位学生在3月18日晚上冲进立法院,占领议场长达24天,要求行政院撤回函送立法院备查的“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制定《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同月23日上午,他在总统府召开记者会,肯定年轻人关心国事,勇于参与的热情,但他认为实践民主不必以牺牲法治与社会秩序作为代价。

然而,马英九指出,当晚数千名群众以暴力方式违法闯入行政院,占领办公室准备阻挠公务员隔天上班,瘫痪中央政府,台北市警局主动依法劝离或驱离是正确的做法,符合警察机关处理群众事件的标准作业程序(SOP),并无需总统下令。

马英九认为,自诉人周荣宗(已故)等人2014年4月1日自诉状中,指控他当时下令时任行政院长江宜桦,以武力驱离群众,造成流血受伤,构成杀人未遂等犯罪,完全不是事实,“因此我无罪”。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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