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滥权滥暴 律师:恐犯酷刑及反人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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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9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梁珍香港报导)今年的夏天,香港的年轻人没有享受到一个轻松的暑假,而是奔走于街头为香港眼看被吞噬的自由民主法治而集结发声。他们的真诚唤醒了沉默的大人,集会游行的队伍越来越壮大,全世界看到了香港人反送中的强大民意及要求港府落实五大诉求的坚定信念。

也在这几个月间,香港人惊讶地看到港府的强硬姿态与警察的滥捕滥暴似乎没有底线。在公权力可能被用来肆意践踏民权时,谁能站出来帮助被捕者争取自由?

约90人组成的义务律师团犹如在黑夜中射下的一缕曙光,在这个由政府推动发起打压抓捕的大环境下,这些义务律师帮助香港市民重申他们拥有的法律权利,从法律的视角保持清醒冷静的判断,努力守住香港法治社会的底线。

香港法律界全体选委在2019年4月发布了公开信,要求港府撤回《逃犯条例》草案,否则“将严重损害国际社会对香港刑事司法制度和人权保障的信心”。6月和8月,香港法律界数千人士两度上街游行反恶法。

黄国桐在英国是注册律师,现为香港执业律师,从业30多年。他也是香港法律界30名选委之一。在这个黑衣人白衣人受到香港警察区别对待的非常时期,身为香港约一万名律师中的一员,他挺身而出加入义务律师团,为被捕的反送中示威人士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在这期间,黄国桐看到香港政府对年轻人的拘捕过程中使用暴力,并不是法律上所讲的合法拘捕应该用的武力,滥权和很多不公平的事情都出现了。而且,这些年轻人往往是在争取实现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时被抓捕。

黄国桐说:“我们看到抗争者他们抗争的理由,其实完全是合情合理的。从当初的反对引渡条例,到现在的反对警察滥用武力的暴力,这一切(抗争)都是香港的最后防线,也是我们与大陆(间)的一道防火墙。如果没有了这防火墙,香港根本就不是香港,香港就变成是大陆的一部分了,也不是我们大家所深信的一国两制。”“在这种情况下,我想法律人一定要守护法治的最后一个关口,所以我们全部都是挺身而出,尽我们的能力。”

义务律师努力的第一步是从得到被捕人士的姓名开始。大家着急地听到有人被捕,首先要知道被捕者名字,否则警察局不让律师接见。所以很多社工在现场时一般会大声请被捕者喊出自己的名字。律师知道名字,还要很辛苦去找在哪个警察局,因为不一定在抓捕地所在区的警察局,有时候要去很远的地方。

“你就要找,找到之后都有很多阻碍,不是马上可以见到那个被捕的人。这与我们法律上的原则很相反的,在法律的原则来说,律师到了就应马上接见,然后才能保障(其)权利”,黄国桐说。

律师着急想尽快见到反送中被捕者,因为这类案件的口供内容对被捕者极为重要。黄国桐解释道:“现在这些罪名,比如:非法集结或者暴动罪之间是没有证据的。抓你的是警察,举证的也是警察,将来在法庭上指证的也是警察。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那个被捕的年轻人他的口供比起其它的事情就显得更重要。”

香港警队抓了人就很想快点录完口供。被捕人如果不清楚自己的法律权利,口供就成了案子的致命伤。香港的法律属于英国法系,不像台湾法等的大陆法系在口供之外还需有很强的证据作支持。律师之所以这么尽力急着想见到被捕人士,也是因为想告诉他相关法律权利。

黄国桐表示:“因为口供在我们的英国法律来说,你纯属口(头)供认了。你可以推翻它,当然你在法庭上可以说是威逼利诱的,但不是很容易推翻”,“如果没有其它证据。纯粹以你认的口供都已经足够定罪。”

黄国桐认为所有指证来自警察这方,如果被捕者的口供不适度地保护自己或被警察哄骗去讲一些话,比如:“很多时后他会和你说不是那么紧张的,不是那么重要的,你认了(罪)就没事了。(被捕者)在这个情况下将会很麻烦。”

律师发现,不少案子中的警察没有明确的理由就先把人抓起来,接下来扣帽子就容易了。警察抓人时被问抓人的理由,他可能说抓回去再想清楚,也可能说是非法集结等。

黄国桐说:“因为非法集结是很容易入罪的,100%很容易入罪的。三个人或三个以上的人,有意图在同一个地方,而你有做一些行为,那些行为能引起社会不安就已经足够(定罪)。”什么叫社会不安?什么叫行为?这些行为如何令社会不安?这些都是以警察说了算的。很多这些主观的因素是律师们很担心的原因。

在反送中运动中,警方还常常不让律师那么快见到被捕者。黄国桐律师试过在沙田警署和其它警署外等了一个多小时。被捕者可能被送到另一个警署,晚于律师到达的时间,警察不让律师进去等。于是律师要在门口睡、门口站或者坐在地上等。

新屋岭扣留中心地处偏远,关押了部分反送中示威者后,那里陆续出现了警方滥暴的传闻。黄国桐体会到那像是一个不欢迎外界踏入的地方:“(那)是我们以前不会去的,也想不到的”,“后来知道在新屋岭,大家知道是很远、近关口的地方。”“驾车去之后,也没有地方泊车,他赶你,你就泊在很远的地方”,“往回走(再)等的时候,他会说里面地方很小,不是这么多律师能进去的,你们逐个来吧。浪费很多的时间。”

黄国桐对被关在新屋岭的抗议者的伤势也感到怀疑:“(那里)很多其他被捕者受伤,我不会去猜测他如何受伤,这些要看证据,但这令人很怀疑。”他看到一些自己去医院就医的曾被拘于新屋岭的伤者,受了很多伤,背部有很多条棍打的印记。有伤者向医院的警员投诉时,却被告知:你要肯定他(警察)是有意打你才投诉,如果(他打人)无心的话,是不能投诉的。

黄国桐说:“当时(听到了)我很生气”,“打一棍可以说是无意,那里最少打了十棍,怎么会无意?”“大家要明白所有的法律,执法的最前线一定是警员。他如果执法不公,以后的检控和上法庭根本是形同虚设。”

很多香港律师也在想,为什么这两个多月来警队的变化这么大,和以前大家认识的警队截然不同,对香港的法律很担心。黄国桐说:“我们觉得,为何现在的警员,他的拘捕人没有编号,不需要出示委任证。所有这一切,是否我们的政府给过暗示他,或者干脆给过明示他,或给他一个指令:你尽量去做吧,你不用担心有什么责任。”“现在这些做法,只是让他(警察)感觉到上边都叫我这样做”。

黄国桐指出:“警队在法律上是需要个人对他失德的行为、做错的行为,要个人负责的。因为警员在法律上是一个市民穿上制服而已,是需要个人负责的。”

过去香港对警队的监管机制是比较多的,黄国桐说:“香港在至少两三个月前,对警队(有)很多监管的机制,一层一层监管机制,但现在全没有了。现在没有机制,没有秩序,政府高层的高官出来说任何话,可能所有的委员会或公会出来说:你不代表我。没有监管的机制,香港会变成什么?会变成(像)一个‘警察国家’。唯一的结局就是这样。所以香港如果没有了这些机制,我们的防火墙也没有了。”

黄国桐也警告说:“我希望高官或者警队要知道,所有这些罪行,反人类罪,违反人类人性的行为,以及这些暴行、酷刑,这些殴打暴行, 是全世界的法院都有审判权的。”#

责任编辑:叶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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