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12日讯】(中央社台北十二日电)根据北京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北京长安街禁开网吧。
中新社报导,根据这项办法的规定,北京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建国门至复兴门)两侧临街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立网吧;中共党﹑政﹑军等主要机关周围两百公尺范围内也不能设立网吧。但在此范围内的星级宾馆﹑饭店以及营业面积超过五千平方公尺的商场﹑办公大楼内设立网吧不受限制。
依此﹁办法﹂,除上述地区外﹐大学﹑中学和小学校园内及中学和小学周围两百公尺范围内﹑居民住宅楼院内及居民住宅楼内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内﹑地下二层以下和地上四层以上的建筑物内都禁止开设网吧。
﹁办法﹂还规定,开设网吧注册资本或出资不得少于五十万元人民币﹐要有符合规定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电脑不得少于八十台﹐单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二点五平方公尺。
﹁办法﹂自今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此前已开办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在六个月内按﹁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凡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转业或停业。(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