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条立法专辑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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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激发社会分化 港府急谋对策
—李国宝促特首站出来 港府中央政策组开会



图为立法局议员刘慧卿(前排,左)和前立法局议员冯智活(前排,右)在15日6万人大游行队伍中。(香港大纪元)

【大纪元记者王芳报道】《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问题引发香港社会出现两极化,引起各方关注,并将矛头指向特首董建华。银行界立法会议员李国宝认为,特首董建华应站出来带领社会,避免分化。

港府中央政策组社会凝聚力小组12月17日召开会议,讨论立法对社会分化的影响,小组召集人关信基会前表示,目前社会分化未致危险地步,但已进入情绪化阶段,希望政府尽快推出具体条例草案,减低市民疑虑。

*港府紧急谋求对策

经过周日六万市民反23条大游行之后,有关23条立法问题的焦点转移到社会分化的层面。谘询期间一直保持低调的律师公会会长叶成庆17日点名指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为其中一名发表过火言论的官员。他认为现时政府应尽快公开具体条文,重新将立法讨论导向理性层面,以免引起更多矛盾。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梁家杰在同一场合中指出,特首将六万人游行反对就《基本法》23条立法跟有二十七个团体支持立法相提并论,似有暗自庆幸立法得到支持的嫌疑。

梁家杰亦认同叶成广的说法,认为现时应该在23条的讨论带回到理性的层次,而非不断地把讨论升温。他认为政府应该发表白纸草案,听取各界意见,若有必要把谘询文件大幅度修改,亦在所不惜。

据香港萍果日报14日报道,为了营造支持《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声势,抗衡社会反立法浪潮,香港亲政府阵营可谓无所不用其极。萍果日报接连收到多名在中资企业任职人士及亲政府社团属会成员举报,指受到所属机构以不同方式强行迫令支持二十三条立法,其中包括签署表态意见书。更有人士表示收到中资社团邀请,要求他们实行与反立法大游行斗抢地盘。

另据悉,有公务员都要被迫在上司面前表态支持立法。亲共人士为了抗衡反对声音,约1000个团体将组织支持立法保障国家安全大联盟,定于22日在香港维园举行支持23条立法大集会,原先号称五万人参加,要压过五千名反对者。

*李国宝促特首站出来

李国宝说,从来未试过有如二十三条这个议题,收到那么多信件及电话来表达意见。他呼吁,特首董建华现在应站出来带领社会,不要令社会出现分化,并认为应给预留多点时间,发表白纸草案,不要只说“相信我,我会给予个人保证,你会没事的”。

社会服务联会行政总裁方敏生则认为,在23条上关键并非立法与否的问题,而是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信任。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刘兆佳早已预计到23条立法问题会令社会出现分化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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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李柱铭:立法受中央指使

–“金山广场”就23条立法越洋采访李柱铭



李柱铭说:“如果你是香港永久居民,在外国任何地方做出的行为都可能在将来回香港时被起诉,十分可怕,这是特别针对海外人士的。”图为李柱铭11月底在欧洲接受大纪元专访(欧洲大纪元)。

主持人:今天(12月13日)我们请到香港的李柱铭先生跟我们谈一下23条。李先生是香港立法会议员,前民主党主席。麻烦李先生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到底什么是23条好吗?

李:23条是香港基本法的一部分。内容很简单,意思是特区要自行立法,禁止叛国、分裂国家等七宗罪行。可惜,特区政府这个咨询文件有两个问题,第一是并不是在立法的适当时间征求港人的意见;第二是咨询文件的条文没有使用立法的语言表达出来,概念相当模糊,不清晰,连法律界都无法搞清将来立法之后香港的状况会怎么样。

但有一点很明确,文件中有这么一句,说其中对有关权利和自由施加限制的措施。可惜董建华特首和高官每次都说这些条文绝对不会削弱我们的人权,那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他们的说话误导了一些所谓爱国的香港人,目前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多的争论。

据今天收到了民意调查,包括法律界,新闻界,大学学生、教师,图书馆,宗教团体,和普罗大众,70%以上的人要求政府公布白纸条例草案,将条文清晰地、用立法的语言写出来,广泛咨询公众。

主持人:蓝纸条例草案又是什么呢?

李:23条目前还是咨询文件,准备在明年一、二月公布为蓝纸条例草案。蓝纸就是正式的条例草案,交给立法会以便颁布成为法律。当然,理论上蓝纸条例草案到了立法会上也是可以修改的,可是现在的立法会并非民主产生,其中只有20个民主派的人,有40个是亲共的,支持政府任何主张的。

主持人:你的意思是条例被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李:是一定会通过的,哪怕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改的,除非政府自己认为是印刷错误。所以一旦成为蓝纸条例草案,就已成定局了。

主持人:国际上对此有何反映?

李:美国,英国,欧盟等国际社会都非常支持我们。布什在高峰会议上见过江泽民主席后,出来对记者说,他个人很担心现今香港市民的人权状况。但香港政府始终不肯发布白纸条例草案,不敢将他们心里真正想的东西公诸于众。

除了政府的不透明的态度外,23条本身的很多内容都令我们很担心。比如第三章的分裂国家罪和第五章的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罪。这两条限制了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特区以外的地方的行为。如果你是香港永久居民,在外国任何地方做出的行为都可能在将来回香港时被起诉,这是十分可怕的,这是特别针对海外人士的。

主持人:我想这是许多湾区朋友很关注的一条。

李:对于咨询文件这些许多不健全的地方,我们正在组织一个大游行,反对以此方式来立法。

主持人:我听说支持23条的人也会游行,而且人数可能更多。

李:这一点也不奇怪,因为共产党在香港的影响力很大,特别是工会,找几万人出来是没有问题的。但民意调查是很清楚的,60%以上的港人对香港的自由和人权从以前的很有信心到现在的没有信心,对23条反对与支持的比例是2比1。

当然现在香港人一般已经不太敢上街游行了,因为现在每次游行,政府的警察会用录影机挨个给你拍照,很多人就害怕。

主持人:有些人对你在美国、英国等地游说反对23条的举动持有异议,认为你是在唱衰香港,你自己怎么看?

李:我的态度是很明朗的,我不是唱衰香港,而是要唱衰基本法23条,目的是保障香港人和我们下一代的自由和人权。我们不反对正常立法,问题是立法或修改法律之余,不应该,也不需要,更无理由去削弱我们现时所享有的人权和自由。大家都记得,1984年9月,在香港回归之前,中国政府给香港人一个很重要的承诺,那就是我们现时(84年)享有的人权和自由,97年后将继续享有。我们的生活方式是不会改变的。可惜23条要削弱的恰恰就是我们的人权和自由。

听众:李先生最近一直为23条的事情为港人奔波,但据说香港的报纸都在骂你?

李:现在香港每天都有报纸骂我,说我是汉奸,走狗,他们越是对我们作出人身攻击,越是表明他们理屈词穷了。我到处游说的目的只是为了保障香港人的自由,包括骂人的人的自由,只是他们现在还不知道而已。将来若真的通过了23条或23条之类的法律,每一个港人的自由都会遭到削弱,将来很多人是要后悔的。我们不怕漫骂,重要的是我们知道自己所干的事情是对香港好的,这是我们的原则。而且,他们的作法对香港,对国家,对台湾都不好。

主持人:李先生说得很有道理。那么香港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候立法?

李:确实是莫明其妙。如果政府担心香港回归会造成社会动荡,早在九七年就该搞立法了。回归后头5年没有搞立法,5年来经济虽然搞得很不好,政治还是非常平稳的,为什么第6年却要匆匆通过立法呢?政府对此完全没有解释。有人分析是与2004年立法会选举有关,也有人认为此举很可能是针对法轮功的。因为大概6个月前,据香港新闻报道,钱其琛副总理对发话说,特区回归五年了还没立法,现在该立法了。法轮功在香港的诸多行动不应该让其继续下去了。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此次立法其实是受中央指使的。港府的高官也公开承认事先已与中央政府谈妥并就立法的时间表和立法内容上达成了共识。既已达成共识,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咨询呢?令人觉得这只是一个过场而已。

(本文录自湾区“金山广场”粤语节目越洋采访李柱铭:http://media.epochtimes.com/
djyvideo/MartinLee021213.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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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于浩成谈二十三条立法

【大纪元记者程如真洛杉矶报导】中国政府强迫香港就《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在香港及国际社会已引起强烈反响,记者就此问题专访中国法学专家,现居美国的于浩成先生。

记者:于先生作为中国法学界的权威学者是否亲身经历《香港基本法》及其二十三条的确立?

于:没有。1990年3月全国人大讨论《香港基本法》时,因为我同情学生民主运动,当时被关在监狱里,根本没可能参与《基本法》的任何事宜,有关情况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因为八九年六·四前后,香港对大陆学生民主运动的支持很突出,当时香港有百万人上街大游行,学生绝食期间捐献了大量钱物支持学生的和平请愿,这使中共领导人很恼火。《基本法》及其二十三条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笼并草率通过的。它规定,香港特区政府应自行立法来防止发生颠覆中央政府,分裂国家的活动。这为中共专制从大陆延伸到香港打下了一个伏笔。

记者:香港及国际社会的舆论普遍认为香港自九七年回归之后,其民主和人权方面一直在倒退,您对此有何评论?

于:我们知道,英国是议会第一,中国大陆是行政第一,香港回归后也变成了行政第一,议会选举是受行政干预和控制的选举,立法会不起作用,甚至其司法的终审权都被废除了。举个例子,当时香港最高法院依基本法判决非婚生子女有在港居留权,结果香港政府面对大批大陆的香港非婚生子女迁港的压力,要求全国人大对基本法另作解释,否决了香港最高法院的判决。这样以来所谓的三权分立根本就不存在了。

张子强案件的判决也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张是香港黑社会的一个帮派头子,因其绑架香港首富李嘉诚之子勒索巨资成功而举世关注,后在广州被捕,依其犯罪大案及主要活动区域理应由香港判决,只因香港没有死刑,后来还是由广州判决了事。这件事当时在大陆和香港的法律界引起很大争议,人们不难从中看到行政干预是怎样破坏正常的法律程序。

记者:这和港府的亲共人士及其亲共策略分不开吧?

于:香港政府原先实行是英国管治时留下来的比较健全的文官制度,董建华把它改为高官责任制,加大了香港行政及特首的权力,他接手香港后颇得民意的香港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被迫辞职,香港的倒退由此可见一斑。港府中有些人是中共安插的,这些人为了自己当官发财不惜做出对专制卑躬屈膝出卖香港自由和民主的事情来。

记者:能否简单谈一下二十三条立法对香港的影响?

于:如果二十三条成立,那就等于说香港的“一国两制”不存在了,香港的民主自由不存在了。现在香港还有一些民主刊物和报纸,比如,《争鸣》、《动向》、《前哨》等,定了二十三条,这些就很难存在了,香港民主党,“支联会”等民主团体每年都有一些呼吁民主自由的活动,比如纪念六四等,这些将面临被取缔的危险。还有法轮功,虽然他不受港府的欢迎,不久前还发生了香港拒绝画家章翠英(法轮功学员)入港事件,但在香港练功毕竟还是合法,也没有定为什么邪教,二十三条一旦立法,对这些个民主团体和宗教团体的镇压和取缔就是“合情合理”“名正言顺”了。二十三条中法律条文中措辞含糊,这些都会为日后利用二十三条打压异见提供合法性。它其中还有一条,“禁止与外国政治性组织联系”,这等于变相的讲在大陆不允许的在香港也不能被允许,从这个意义上讲,二十三条是在为中共的专
制在香港取得合法性铺平道路。

记者:有人认为支持二十三条就是支持香港回归,就是支持国家统一,就是爱国,反之亦然,您是怎样看这个问题?二十三条立法对中国自身的影响又会怎样呢?

于:这其中有两类人,一种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港府中那些投靠专制权力的少数人,他们表面上打着爱国主义的旗帜,惑民惑众,背地里是为自己能继续当官发财不惜出卖香港人民的民主与自由,这类人是最坏的,他们把香港的前程赌在中共权力专制上了;还有一类人,他们对中共的专制本质还没有认清,对它们还存在幻想,他们对中共的宣传中毒较深。举个例子,其实政府和国家是两个概念,爱政府不等于是爱国,象我们提到的前一种人他们爱中共专制政府,能说他们爱国爱香港吗?他们连香港的民主和自由都可以出卖的,反政府也不等于是不爱国,当年孙中山反对腐败的清朝政府是不爱国吗?

记者:请问您认为我们可以为此做些什么呢?

于:这实际上是一次很严肃的战斗,关系重大,不能沉默!要起来抗争,保卫民主
和自由,《基本法》要重新修订,彻底废除二十三条。同时,我们要警惕这个和中
共专制沆瀣一气的香港政府玩花样,我们应该向联合国人权提出申诉,让国际社会
认清他们反民主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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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最终要落到自己头上
–访“美国香港华人联会”波士顿代表陈志强



图:陈志强:如果有人认为对迫害不会发生到自己头上,是因为对历史的不了解,悲剧最终要落到自己头上。(用小图)

【大纪元记者林之昊波士顿报导】12月16日星期一,“美国香港华人联会”的波士顿代表陈志强先生就“香港23条立法”接受记者专访。陈先生是“波士顿对外汉语学院”的校长。十多年来,他一直致力于中国的民主促进活动。他是波士顿地区每年“六.四”纪念会的负责人。

*23条的危险性

陈先生指出,第一,我们在谈23条的时候,一定要把它放到中国现代史这个大背景里。23条在“基本法”里最关键的一句话是“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在中国近五十多年来的历史中,有成千上万的人,就是被这样的罪名弄得家破人亡。

第二是,23条中有一项是“禁止国外的政治组织在香港进行活动,同时禁止香港的政治团体和这些国外的政治团体有联系”。当今中国在世界上无论是在经济上,政治上,还是文化上都跟国外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比方说,现在香港的国际政治团体有“国际特赦”。它在香港存在很多年了,为中国人、香港人的人权做了很大的贡献。一旦立法,这个团体必须离开香港。香港民运组织“自联会”也将消失。每年的六.四纪念集会将消失。还有六.四以后,在美国、欧洲成立了很多香港人关注中国民主运动的团体,在美国至少有三十几家。他们每年都有人回香港参加活动,他们就很容易“踩地雷”。

象香港有八个图书馆馆长说,要是立这个法,他们书架上的书就要“大清理”,不然的话,他们就会背上“颠覆中央政府言论罪”。香港的图书馆从来没有经过政治运动。一百多年来所收藏的书有很多是中国共产党容不下的,象台独的书,西藏的书,法轮功的书。这些书怎么处理哪? 因为这个立法太模糊了,又不出“白纸文件”公布详细立法内容,越模糊就越容易被统治者用来给人加以罪名。陷阱就在这里。

第三是,很多人认为这只是一个政治立法,跟经济没有关系,这也是香港人最容易麻痹的地方。他们没有意识到经济和政治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前几天《远东经济时报》有篇文章特别谈到说,现在有很多国际媒体打算在立法之后就撤离香港,因为23条中有谈到“泄露国家机密罪”。中共的“国家机密”的定义跟民主社会是不一样的。很多在民主社会可以公开的事,中共认为是机密。因“泄露国家机密罪”被迫害的就有高瞻,李少民。香港几十年来经济发达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新闻自由,信息流通快。那么在媒体撤离,信息短缺的情况下,经济是活跃不起来的。没有了信息优势,香港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就更低了。

*23条没引起广泛关注

陈先生说,他很痛心地看到在香港历史上那么危险的一件事没有引起很多人的关注。这里有几个原因。

有许多人觉得“政治跟我有什么关系”。这种心态也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历史不断地证明,很多专制独裁对人民的迫害往往是从一部分人开始的,其他的人就认为这跟他们没关系。

结果呢,这种迫害慢慢的就蚕食到所有人的头上。象中共政权刚建立时,他们杀了许多“地主”、“资本家”和过去国民党政府机构里的公务员、军人。很多人也许还认为这些人该死。结果6年以后,在57年的“反右斗争”中,50万知识分子被打成右派,被迫害得家破人亡。如果有人认为对自由的迫害不会发生到自己头上,是因为对历史的不了解,悲剧最终要落到自己头上。

最后一种,也是最可怕的。在香港有许多投机求荣的人。在商界,在文化界都有。为了得到商机或是其他什么好处,要他们做什么他们就做什么。

*自我良知的体现

陈先生感叹道,我们海外华人在这时能做的东西是很有限的。但是我们要做,要说出来。他说,象我能做的包括接受记者采访,贡献一份自己能尽的力量。有一些团体正在进行签名运动,我们可以去签名,这些名字可以引起一些舆论。有一些城市在举行示威游行,我们可以参加。或者我们可以写信给我们的参议员,国会代表,引起他们对香港情况的关注。我们做事,特别海外华人,往往不是着重于做一件什么事,签一个名,或者着重能起多大的作用,更多的是一种自我良知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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