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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9日讯】去年一对情侣光顾旺角的美而廉餐厅,点菜时误解餐厅列明每位顾客最低消费十二元的计算方法,两人共享一份价值二十七元的套餐后,店员声称该套餐只当其中一人的消费,要求多付十二元,并报警指控二人食“霸王餐”,情侣惟有支付款项,却有感餐厅条款不公平,遂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美而廉餐厅索偿十二元。
据太阳报4月19日报导﹐这对被追收最低消费的情侣,由女方何佩庄任申索人(译音),原本提出向美而廉餐厅的母公司“RoseMarieLimited”索偿,金额包括额外支付的十二元最低消费,以及查册费二十五元,但RML的陈姓代表指出,事发的洗衣街美而廉餐厅,母公司并非RML,而是另一间公司,裁判官决定撤销申索人申请,要求申索人查出餐厅的正式母公司后再入禀。
申索人在庭外誓言,一定会追究到底,她忆述事发在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晚上,她与男友首次到洗衣街八十六号的美而廉餐厅,见到店内有一个告示板写着“每位顾客最低消费十二元”,二人在店内共尝一份二十七元的套餐,心想每位十二元,两人的最低消费便是二十四元,相信套餐价钱超过最低消费要求。
冇钱唔好出??食
不过,当两人结账时,店员却表示两人只叫了一份套餐,另一人未符合最低消费要求,须多付十二元,申索人认为此条款不公平拒绝付款,又记得职员曾出言侮辱称:“冇钱唔好出??食??!”店员并报警指称二人食“霸王餐”。
两名警员接报到场,其中一名警员却向申索人表示,若她享用该餐厅服务后不肯付款属违法,必须带返警署,该警员更透露以往该店也曾有类似投诉,申索人当时怕被警员拘捕,只好无奈付款,但她在庭外指摘在场警员对事件缺乏了解和存有偏见。
申索人曾为此事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消委会发言人昨日表示,当事人是知道À
‘5c厅有“最低消费”的条款,只是双方对条款的理解不同,所以应该交由法庭仲裁。(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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