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将纳健保并落实转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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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5日讯】立法院卫环委员会今审查健保修正案,包括将监所受刑人纳入健保、落实转诊制度等条文,大致获得朝野的共识,但立委要求转诊比例,需有在九十二年前订立的“日出条款”,健保局对此表示,民众仍有到大医院看病的习惯,须加强宣导持保留态度。

据中时电子报6月5日报导 ,健保修正案今在立法院卫环委员会审查,包括将监所受刑人纳入健保、落实转诊制度等条文,大致获得朝野的共识,但立委要求转诊比例,需有在九十二年前订立的“日出条款”,对此健保局则持保留态度。

监所受刑人被排除在全民健保大伞外,一直所有争议,立委张蔡美今日在委员会表示,监所受刑人一样有人权、有就医权利,将他们排除在健保之外,是违背宪法保障人权的宗旨。但因监所受刑人行动受限,就医可能不便,可授权受刑人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健保。

对于这项修正案,健保局、法务部均表愿意配合。法务部参事郭吉助表示,初步了解大多数受刑人均有能力负担健保费。

对于没钱付健保费者,法务部拟编列预算来支应;而保护管训的对象,也计划依其自由意愿,在健保法修正后,让他们也能自由加入健保的体系。

立委徐中雄因不满健保实施多年来,转诊制度未能落实,造成小病、大病都集中于医学中心的情况,提案要求明订转诊“日出条款”,也就是健保局应在九十二年底前,明定转诊比例及实施时间,且实施时程不得超过健保法修正案完成后的三年。

立委黄义交也痛斥转诊制度未能落实,他说这是健保局没有创造足够的“诱因”。导致像基层诊所的就医自付额,就可从二十%降为十五%,以提升民众在基层诊所就医的意愿,而不是以“惩罚”性的手段,提升民众在医学中心的就医自付额。

健保局副总经理刘见祥表示,健保局也希望能落实转诊制度,但民众仍有到大医院看病的习惯,对此健保局将加宣导,但是否能在九十二年底前落实转诊、明定转诊比例,他则持保留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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