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0年1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综合报导)台中市11日传出有2名男子竟拿着“已兑付”的三倍券至槟榔摊消费,警方获报后于13日通知洪男、张男表兄弟2人到案说明。2人虽供称三倍券是捡到的,但检方认为案情并不单纯,已指派4名检察官扩大调查;而收付三倍券的新光银行也已启动内部调查。
台中市洪男、张男表兄弟2人于11日至石冈区一家槟榔摊购买395元的香烟,并拿出2张折叠起来的200元三倍券付款,业者原先考量并未收过三倍券而拒收,但2嫌坚持三倍券等同现金,并表示不用找钱,业者便勉强收下;未料,业者事后检查时才发现,这2张三倍券竟都已向银行完成兑付,因此报警。
警方获报后,透过邻近槟榔摊的监视器“以车追人”,将2名犯嫌通知到案;2人供称,已兑付的三倍券是“捡到的”,主要都在槟榔摊消费,因为槟榔摊比较不会注意到已兑付字样,且已全数花光。但警方查出,他们至少已使用6张已兑付的三倍券至邻近的槟榔摊消费,共有4家业者受害;甚至有业者证称,曾看到2人拿了一叠三倍券。
然而,到底有多少已兑付的三倍券流出?从哪里流出?根据证物显示,该三倍券是于7月在新光银行西屯分行兑付。警方表示,已于14日函询银行查明,并交由检方指挥侦办。
新光银行则表示,针对三倍券兑付作业,都是依照政府相关规定办理,由于商家已报案,已在第一时间启动内部调查作业,后续将配合警调司法调查,并与参与兑付行库共同厘清案情。◇
责任编辑:林勤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