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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拟修校园霸凌防制准则 纳入网路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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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6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美莲台湾台北报导)网路霸凌日渐严重,教育部近期预告修正“校园霸凌防制准则”草案,针对霸凌定义新增电子通讯、网际网路,并增加通报机制,要求导师、任课教师或学校人员当知悉霸凌时,必须按程序通报。

教育部在107学年随机抽样调查国内各县市国小、国中、高中5~12年级在学学生,发现1.83%的受访学生曾遭受网路暴力,较104学年的0.8%,成长1.03个百分点,突显网路霸凌的现象日益严重。

教育部近期预告修正“校园霸凌防制准则”草案,在校园霸凌的定义里,范围除原先的言语、文字、图画、肢体动作外,新增电子通讯、网际网路等霸凌方式。也指出,个人或集体持续直接或间接对人故意为贬抑、排挤、欺负、骚扰或戏弄等行为,使他人处于具有敌意或不友善环境,产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财产上损害,或影响正常学习活动进行,便属于校园霸凌的范围。

教育部表示,修正条文也明定导师、任课教师或学校其他人员知悉疑似校园霸凌的通报义务与程序,而学校应组成防制校园霸凌因应小组,以校长或副校长为召集人,成员应包括教师代表、学务人员、辅导人员、学者专家、家长代表。

除此之外,不只同侪间或是网路霸凌,修正条文也增定校长、副校长、教职员的霸凌行为。据草案,相同或不同学校校长、副校长、教职员工生对学生于校园内外发生的霸凌行为都是校园霸凌。

条文指出,主管机关应宽列推动防制及校园霸凌处理程序的预算,必要时,得由中央主管机关视实际情形酌予补助。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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