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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抽查文具商品 近三分之一标示不全

桃园市经济发展局针对国中、小学童较常使用的文具用品进行抽查,发现33%标示不全。(桃园经发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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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9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开学季来临,为让消费者安心选购市售文具商品,桃园市经济发展局针对国中、小学童较常使用的文具用品进行抽查,发现33%标示不全,经发局提醒民众,产品如未标示厂商名称、地址及电话,一旦发生争议将求偿无门。经济发展局长郭裕信呼吁民众购买前,应仔细看清楚标示内容,拒绝购买来路不明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权益。

桃园市经济发展局针对国中、小学童较常使用的文具用品进行抽查,发现33%标示不全。
桃园市经济发展局针对国中、小学童较常使用的文具用品进行抽查,发现33%标示不全。(桃园经发局提供)

桃园经发局8月份执行“文具用品”之商品标示稽查,派员至辖内连锁书店、量贩店及一般商号抽查文具用品,抽查商品包括记事本、自动铅笔、各式画笔、削铅笔机、美工刀、胶水、毛笔、圆规尺组及各式颜料……等共计194件,不合格有64件,主要缺失为“制造商资讯”标示不全、没有标示“主要材质或成分”以及完全没有“中文标示”等。

郭裕信表示,依据“文具商品标示基准”,文具用品应标示项目包括商品名称、制造商之名称及电话。若为具有危险性、化学(毒)性或时效性之特殊性文具商品(如:彩色笔、削铅笔机、美刀工……等),应标示项目除上述项目外,另应包括主要用途及使用方法、主要材质或成分、注意事项或紧急处理方法、有效日期(限化学类及黏着类文具标示之)及警告标示等。提醒家长为孩子选购文具商品时,应注意标示之完整性,拒绝购买标示不清或不全之商品,以确保消费安全。

针对商品标示不合格商品,经发局将依“商品标示法”要求制造商限期改正,经复查再未改正者,则依法罚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锾,并要求贩卖商“强制下架”。提醒业者切勿以身试法,贩卖来路不明或标示不实之商品,以保障民众消费安全,民众若发现标示不合格商品,亦可向经济发展局检举专线03-3313360举报,倘有消费争议事件可拨打1950提起申诉或咨询相关问题,进以发挥共同监督的功能,以防止来路不明劣质商品危害国人的健康,保障民众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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