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贞昌:不容中共在台湾的大学设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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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1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北报导)中共组织渗透位于台湾新竹的清大校园设点揽才争议延烧,台大校长称政治力不应涉入。行政院长苏贞昌今天(11月16日)说,共产党要在台湾的大学设分支机构,都不被容许。

台湾的清华大学校友会与中共厦门市当局、北京清华大学2015年合设“清华海峡研究院”,官网自称是北京清大与“地方”共建的第5个“地方”研究院,致力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与“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促进两岸融合。

教育部长潘文忠10日表示,清大未依《两岸条例》提出申请,并涉及与中共党政军组织合作就是触法,不属于一般学术交流,将全面清查各大专院校是否有类似情况。

台大校长管中闵15日表示,学术交流、互访合作,为学术自由的一部分,站在尊重学术自由立场上,不应有政治力涉入,而过去两岸学术交流或合作是受到鼓励的,若因不喜欢就说两岸学术交流是错的人,其心态是可议的。

苏贞昌今天在立法院进行施政报告并备质询,会前接受媒体联访。被问到有关清大事件,教育部有发函给各大学要注意这件事情(中国清华海峡研究院于台湾清华大学设新竹办公室,被认定违反《两岸条例》),但管中闵提出看法认为应该要尊重学术自由,不应有政治力涉入。

苏贞昌表示,政府非常尊重学术自由,但中国共产党的任何组织,要在台湾的大学里面设立分支机构,都不被容许,国人也不会接受,也要依据法律进行,“民主国家也是法治国家,都必须要依法行事”。

教育部12日表示,大学法第1条第2项明定“大学应受学术自由之保障,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自治权。”教育部向来尊重大学在教学服务研究各方面的自治事项,也鼓励正常有序之学术交流,但不能违背相关法规。

“高等教育需要大量运用政府公共资源,透明可稽的课责制度也为社会所期待”,教育部强调,“除尊重大学自主外,也强调大学自我课责,期待大学能够善尽社会责任”。

教育部重申,“《两岸条例》原本针对两岸教育交流就有明确规范,呼吁大学在进行兩岸教育交流时,要遵循法令规定;例如有须先经主管机关许可的事项,务必依规定申报,以免触法”。

责任编辑:叶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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