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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间谍案屡轻判 台立委提增设国安专业法庭

民进党立委罗致政等人提案拟修订《国家安全法》等4项法律,希望设置“国家安全专业法庭”。图为司法示意图。(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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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2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近年中共间谍案频传,但判刑6个月以上需入狱者仅19人。台民进党立委罗致政等人提案拟修订《国家安全法》等4项法律,希望设置“国家安全专业法庭”,由受“国家安全相关专业训练或在职研习训练”的法官审案。

台湾高等检察署统计,从2015年至2020年8月间,涉犯国安相关案件判决确定有141人,81人审理中;判决有罪137人,定罪率99.3%;但判刑6月以上徒刑仅19人,其余为6月以下徒刑或拘役,得易科罚金。

罗致政提四项修法

有鉴于近年许多违反国家安全案件,法院对犯罪者屡屡轻判,让共谍有恃无恐。民进党立委罗致政提出《国安法》增订第9条之1、《国家机密保护法》增订第38条之1、《国家情报工作法》增订第32条之2、以及《反渗透法》增订第11条之1修正草案等案,拟立法设置“国家安全专业法庭”。

提案要求,针对此类违反《国安法》的案件,应由具国安专业知识的法官审理,使危害国家安全之人受到应有制裁,以维护国家安全不受侵害。

法案规定,此类法官每年应接受一定时数的国家安全相关专业训练或在职研习,并授权司法院订定部训练时数、专业认证等相关办法。

目前全案已连署完成送立法院议事处,罗致政表示,预计排入周二(21日)的程序委员会,最快周五(24日)可经院会付委审查。

蓝委:犹如警总再现

不过国民党立委陈以信认为,此举犹如“警总再现”,而且还要求“法官受训”,恐怕是一种变相洗脑,提案让人感觉绿色恐怖,仿佛复刻“美丽岛大审”。

对此,罗致政回应,本案就像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一样,交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法官专门审理相关案件,希望不要过度反应,动不动就先贴标签。

国防大学政战学院前院长余宗基接受《大纪元时报》采访时表示,当前两岸情势紧张,中共除了对台文攻武吓外,还透过金钱收买、渗透的做法,在台培植亲共势力与在地协力者,企图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方式,从内部瓦解台湾民主,“这也是民主国家最脆弱的环节”。

他表示,近年共谍案层出不穷,虽然破获不少,但却因举证困难、罪证不足,最终法院多以轻判收场,根本起不到吓阻作用;而其中的最关键原因,就是因为台湾没有国安专责法庭,也没有了解军事情报、国安工作经验的法官,所以审理时常会比照一般刑事或民事案件来处理。

判罚太轻  等同变相鼓励中共渗透

他说,由于民事法庭可以上诉,判决结果旷日费时,当社会关注度下降后,共谍案很容易虎头蛇尾,再加上中共渗透都是透过大量金钱与报酬,若罚责太轻,等于变向鼓励中共渗透,未来愿意接受中共渗透的对象就会越来越多,会导致台湾陷入危险境地。

他强调,台湾若没有跟上国际步伐,在反渗透、反情报上依旧罚责过轻,将影响到台湾与美日的军事合作,甚至还会对同盟间的情报分享、武器研发造成影响。因此唯有强化军事法庭的审理,才能对台湾面临的安全威胁产生有效吓阻。

至于“警总再现”的说法,余宗基说,警总是国家整体戒严时期的做法,跟现在的情境完全不同,当时警总的情报监听、言论审查,都是按照《戒严法》所赋予的职权在做,台湾当前是民主太平时期,说一个法律就会回到警总时期,“这样的对比有严重偏差”。

余宗基说,中共的目的非常清楚,若透过武力统一台湾,必然会引发全球反制,但若透过收买、渗透、吸收同路人、培养内应等方式,再以兵临城下、内应投降的“北平模式”,就能兵不血刃拿下台湾,届时国际社会即便想协防台湾都无从下手。

2013年时,由于陆军义务役下士洪仲丘遭凌虐、不当管教而枉死在军中,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当时有25万民众走上街头,要求修改《军审法》。在强大的压力下,国民党与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快速协商、通过修法,废除军事法庭,将现役军人非战时犯罪回归一般司法机关追诉与审理。

设国安专业法庭 可参考三种模式

对于建立“国安专业法庭”,需要哪些配套机制?余宗基表示,虽然军事法庭已遭废除,但国防部仍有法制司,国防大学管理学院也有法律系,不断在军中培养军法专业人才,他认为要成立“国安专业法庭”,可以有三种模式。

首先最快、最简单的做法是恢复军事法庭审判。余宗基说,军人本来就不应该由民间的《刑法》处理,特别是涉及共谍部分,本该用军法处置,且审理过程快速,且对维系军队士气也有立竿见影的作用。

他强调,当初洪仲丘案,是因为国防部回应质疑的过程处理不当,才引发社会不满,但事件的真正核心,其实是部队禁闭室的管理问题,国防部必须说服社会大众,管理不当、不当体罚的情形不会再发生,才有可能重启军事法庭。

他表示,第二种模式是维持现行民事、刑事法庭的运作方式,建议法官应经过国防大学国安、反情报的专业训练,培育相关专业背景,或直接交由国防部培养的军法人才审理。

第三种则是参考美国设立外国情报监控法院(FISC),设立总统府辖下直接的直属机构,并由军职人员担任法官,对于情报、渗透、叛国等行为的人员进行判决,且是一审定谳。◇

近年共谍轻判案例
案件 概况 判决结果
镇小江发展组织案 以港商名义来台发展组织,吸收退疫少将许乃权等人,试图获得战机作战模式、机密操作手册。 镇小江判刑4年

许乃权判2年10月定谳,其余被吸收者缓刑

周泓旭发展组织案 受中共指示来台物色公务员加入共谍,策反台湾外交官未遂。 判刑1年2月定谳
柯政盛发展组织案 沈姓台商被中共吸收,返台透过友人吸收前海军中将柯政盛,为中共发展组织。 判刑1年2月定谳
联想工程师沦共谍案 试图以120万元收买飞弹厂少校,打探国军飞弹参数。 判刑1年5月、缓刑5年定谳
工党郑姓主席父子为中共发展组织案 中共统战人员交付金钱,要求曾在军中任职的郑子刺探情资。 轻判10月、1年,均缓刑3年

资料来源:法院判决结果     记者吴旻洲/制表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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