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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破71万 监委忧冲击台湾劳工促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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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7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劳动部自1989年开放引进外籍移工作为补充性人力,依《就业服务法》规定,不得妨碍台湾人就业机会、劳动条件,但监察委员王幼玲调查指出,在台移工人数迄今已逾71万人,成为产业必要人力,显见30余年前的法规已无法保障本国劳工权益,因此促请劳动部检讨改进。

王幼玲在调查报告中指出,根据《就业服务法》第42条规定,移工为补充性人力,引进移工不得妨碍本国人就业机会、劳动条件,劳动部也规划多项管理措施来保障本国人劳动条件;但随着引进移工的业别扩充数度成为奖励投资诱因、放宽配额限制等,使在台移工截至今年5月已达71万1,015人,工作年限最长可达12至14 年。

王幼玲表示,虽然现行移工核配比率有最高不得逾40%的规定,但在劳动部系统中却可轻易查调出聘雇移工比率高于40%的案例,其中有公司所有的劳工皆为未获工作许可的外籍学生,也有公司取得聘雇移工许可后,使移工比率高达79%,显见移工已成为必要人力,但劳动部却无积极查处;30多年前的法规已不符使用,无法保障本国劳工权益。

调查报告提到,政府为吸引台商回台投资,行政院先于2013年推出“外劳预核制”短期方案,可以不必先聘雇本劳就引进申请额度半数的移工,且1年内免查核,但国发会、经济部于该方案在2014年底落日后并未对其成效检讨评估,却又于2019年提出类似的投资行动方案;劳动部更对申请已满1年的厂商出现2个月以上的查核空窗期。

王幼玲认为,主政规划的国发会与提出需求的经济部应提出政策影响评估,而非卸责给劳动部;而作为劳政主管的劳动部也不该仅称配合政策方向,应通盘考量对于整体劳动市场的影响。她强调,劳动部应因应目前移工运用现况,从新检视相关法规与规范,并确实检讨、研谋改进,以落实“引进移工不影响本劳就业”的立法初衷。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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