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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追拉法叶弊案佣金 扣押军火商家属4亿美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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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8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高检署向涉入拉法叶舰案的已故军火商汪传浦家属追讨不法所得,高等法院更一审7月间裁准检方没收追征本金加孳息共逾5亿美元。检方查出汪传浦家属在瑞士的4亿余美元存款,并向法院声请扣押获准;汪家不服提起抗告,但最高院认为扣押不等于没收,因此驳回确定。

检方侦办拉法叶军舰采购弊案分为两步骤,海军前中将雷学明等军官被控贪污罪部分,经法院一审判决无罪后,检方放弃上诉确定。其次是海军前中校郭力恒与军火商汪传浦收佣金回扣,郭男逾2014年遭判刑15年,而潜逃英国的汪传浦则于2015年病逝伦敦,刑事部分已获判决不受理。

我国《刑法》中的没收新制于2016年7月1日上路后,当时的特侦组即向汪妻叶秀贞、汪的4名子女及由他们设立的3家公司追讨汪传浦的不法所得,向法院声请没收本金加利息共计9亿6,975万余美元(约新台币300亿元);案经两次抗告,最高法院先前裁准没收本金3亿多美元犯罪所得确定,其余发回更裁。

高等法院更一审7月间则加码裁准金额,本息共约5亿2,075万美元(约新台币145亿元),其中还有约4亿8,719万余美元的利息未清算,可从2017年1月1日起追征至执行完毕日止。不过,汪家人与检方均提出抗告,目前正由最高法院审理中。

然而,检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汪家人在瑞士竟有4亿余元美金的存款,因此向法院声请扣押获准。汪家人不服而提起抗告,主张此案已在法院审理期间,检方只有在侦查中才能声请扣押;但最高院认为,扣押只是针对财产的保全措施,与没收的法律效果不同,并未侵害汪家人未来使用资金的权利,因此驳回抗告确定。◇

责任编辑:林勤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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