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袭击香港法轮功学员

把风男子有意图伤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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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1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张晓慧香港报导)许官在庭上叙述案情指,法轮功学员廖女士2019年9月24日下午离开长沙湾警署后,4时左右在长沙湾长顺街遭2名身穿黑衣黑裤、黑布蒙面凶徒用疑似警棍分别袭击头部、脚部。与她同行的友人大声喝止后,两名凶徒随即登上七人车逃离现场。廖女士被袭击后送院治疗。

许官指,袭击事件是一伙人早有预谋、一起行动,行凶后有车接应,有人负责“睇水”监视,有人在手机群组指示删除讯息。

案发前,第一被告柯衍湛在长沙湾警署附近徘徊,遭警方截查,其后被拘捕。警方在第一被告柯衍湛手机中发现2张廖女士照片,还有可疑的WhatsApp群组,共有5名成员,3名被告的手机号码都在群组内,内含语音讯息“散呀”、“嘉明同肥狗无人听”、“走咗先”等,其后群组被移除。手机中有对讲程式Zello,在3时57分至4时1分发出多段可疑语音,包括“target(目标)出来”,“长顺街地铁站”,“哨兵留意有无差人(警察)”、“掝咗掝咗、走咗走咗,铲讯息,散,铲埋个App”。

许官指,警方检获第一被告手机,显示群组内可疑讯息发出的时间与提到的地点,与受害人遇袭的时间、路线吻合。

警员也在他手机内发现受害人廖女士的相片,柯衍湛称不认识她,在星期一(案发前一日)拍下她照片,原因是“笑佢样衰(笑她样子难看)”。许官斥他“一派胡言”,两张照片中受害人衣着是不同季节,明显不是同时拍摄,相中人样貌平凡,没有可被取笑的缺陷,唯一合理的解释是他将廖女士视为目标人物。

许官也指,柯衍湛在警署与警员进行录影会面时,多次前言不对后语,认为他并不诚实可靠,因此不相信他辩解自己在不知情下被加进WhatsApp及Zello群组。许官认为,可以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他对袭击事件知情,负责监视廖女士,伙同犯案。

对于辩方结案陈词称不排除柯衍湛受聘做侦查工作,但对袭击不知情,“可能被蒙在鼓里、被摆上台”,许官表示,由于被告没有作供及接受盘问,不会考虑辩方的解释。

至于代表柯衍湛的大律师称受害人廖女士没有出庭,不能排除遇袭是“自编自导,骗取赔偿及同情”,许官指说法毫无理据,廖女士头顶伤势严重,伤处达到4至5厘米,衣襟有大片血迹,后果可能很严重,质问“怎么会故意令自己脆弱的头部受到如此重击?”

涉袭击法轮功学员 睇水男子罪成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许肇强2022年1月12日裁定案发前在附近监视受害人的柯衍湛“有意图而伤人”罪成。(宋碧龙/大纪元)

控方未提供两被告手机证据 陈嘉明及王述杰脱罪

第二被告陈嘉明及第三被告王述杰的电话号码也出现在柯衍湛手机的可疑WhatsApp群组内,但控方没有提供两人的手机资料作为证据。许官引述判例,认为未能单凭第一被告手机内的证据,而断定第二被告或第三被告参与袭击廖女士,裁定两人罪名不成立。

不过许官表示,第二被告陈嘉明案发前在泓景台天桥徘徊,行为十分可疑,不排除同样参与监视廖女士。

至于第三被告王述杰,控方指其案发前同样在长沙湾警署附近徘徊并遭警员截查。许官表示,控方提供的闭路电视不清楚,也不排除负责截查的警员认错人。

第一被告还押候判

控方律师引述第一被告的背景供词说,被告今年21岁,1999年在大陆出生,2000年移居香港,中二教育程度,案发时任职酒吧侍应。辩方律师又说,被告在案发后辞职,目前任职装修工。辩方律师求情时透露他是家中独子,父母患病,希望法庭判刑时考虑他不是案件主谋,也并非实施袭击者,又称他没有收取金钱。

法官将案件押后至本月26日,以待索取劳教中心报告,期间柯衍湛须还押。

施袭凶徒逍遥法外 目击证人叹避重就轻

受害人廖女士在遇袭后离开香港,未有出庭。控方证人之一何女士早前作供时透露廖女士离港的原因是担心安全。

何女士昨日到庭旁听。她离开法庭后对记者说,警方没有捉到案件主谋及打人凶徒,只捉到“睇水”的人,感觉避重就轻。她认为警方应追查当日接应凶徒的七人车车牌,将凶徒捉拿归案。

与何女士一起前来旁听的周女士说:“警方提供的证据都是三个不太相关的人去转移视线,让真正的凶徒逍遥法外。”她提到,香港法轮佛学会会长、香港大纪元副总编梁珍去年5月遭到袭击;承印《大纪元时报》的新时代印刷厂5次被袭击,闭路电视拍下来,但是至今无一破案。◇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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