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暂缓追租草案本周五刊宪

如业主和租户达成减租协议便不受措施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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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3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郑颢源香港报导)政府昨日(16日)向立法会提交《商业租户短期保护措施(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条例草案》的5项改善措施,包括订明保护期只有3个月,如业主和租户达成减租协议便不受措施规管等。草案将于本周五(18日)刊宪,并于下周三(23日)于立法会首读。

《财政预算案》早前提出,立法暂缓业主对受疫情影响之特定行业商户追租3个月至半年。

修订后的草案列明“保护期”只为期3个月,自草案成为法例的生效日期起计,并删去可将其再延长3个月的选项。

再者,受影响业主或因措施而出现短期财政困难,政府建议订立相应的暂缓期,贷款人不可向未能偿还相关有抵押贷款的业主追讨,当中保证人和担保人均受相关条例保护,暂缓措施的执行将由金管局负责和监督。

草案又订明,若业主与租户、贷款人与业主借款人在保护期内签订协议,可获剔除在暂缓措施的适用范围外。

受影响物业的业主或租户也可要求延期缴付差饷及地租,且无须支付附加费或利息。过去有年老业主指措施将掐断其唯一的收入来源。

草案提出,对于个别持有指明商用处所并依赖有关商用处所的租金收入维生的业主,如老迈业主,“百分百担保个人特惠贷款计划”将为其提供相等于3个月租金的免息垫支贷款,上限为10万港元。

违例者将被罚款不少于5万港元,而金额相等于声称属还款违约款额的2倍;但法庭以公平公正原则判处较低罚款将另当别论。

涵盖行业方面,包括表列处所、餐饮业务处所、补习学校、流行音乐会业务以及艺术文化界的表演艺术团体用作营运其业务的处所等。◇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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