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石篱中转屋单身住户未获安排公屋

斥房屋署做法不公提司法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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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6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香港综合报导)政府拟清拆石篱中转屋改建公屋,多名单身住户须迁往屯门宝田中转屋。有住户不满安排,昨早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申请,批评当局沿用25年前的安置政策,只有非长者单身人士未获安排公屋,做法不公,质疑是歧视,违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

申请人为石篱中转屋居民的许荣恩,答辩人为特首林郑月娥及运房局局长陈帆。利害关系方为房屋署署长王天予及房屋署策略处高级房屋事务经理(重建)杨文亮。

申请人指房委会在是次清拆安排中沿用25年前的过时政策,批评相关安排歧视非长者一人住户,违反《基本法》第25条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22条。他又指相关安排令受影响的一人住户蒙受损失,形容是“倒退措施”,违反《基本法》第145条就改进及发展政策的原则。

许荣恩昨早与多名石篱中转屋居民及关注组成员一同到场,高呼“房署话明无办法,街坊唯有上司法,检视过期政策,要求妥善安置”并手持相关标语。关注组表示,石篱中转屋300多个住户中,只有约40户居民被列为“第三类住户”,未获公屋安置。是次安排除“跨区”外,在居住地区上亦是由扩展市区的石篱转到新界屯门,属于“降级”安排。

许荣恩表示,大部分街坊在石篱居住了10年,工作及生活皆在这一区,如果搬去宝田,一来一回的车程需要3小时,并要付出昂贵车费。他又指,楼龄达40年以上的公共屋邨共有数百个空置单位,足够安置余下的数十户居民,质疑“只不过是房署不肯做”。他说,如果司法复核结果不如理想,会考虑向现任运房局局长提出私人检控。

出席者之一、石篱中转屋居民陈小姐表示,她10年前受梨木树铁皮屋清拆影响,当时亦被安排去屯门中转屋,几经争取后获安排入住石篱中转屋。她又指,自己的工作、生活、社交网络全部在这一区,现在要她去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重新开始,她不会接受。她说,“10年前我没有接受,几经艰难来到石篱,现在我都一样不会接受”。◇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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