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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费补缴期限至10/31 逾期未缴恐被罚三千元

民众缴纳汽车燃料使用费(桃园监理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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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0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陈建霖台湾桃园报导)112(2023)年度自用汽车及机车燃料使用费已逾开征期限,截至目前,北桃园地区尚约有7万余辆汽机车尚未缴纳,监理机关已于9月28日寄发补缴通知书,补缴期限至112(2023)年10月31日止,超过缴纳期限将无法持该单至各代收机构缴纳。请车主尽速完成缴纳,以免逾期受罚!

桃园监理站站长黄成民特别提醒,民众收到补缴通知书,可持单至金融机构、邮局、超商临柜缴纳;尚未收到补缴通知单车主可就近至监理单位补单外,也可利用四大超商多媒体设备查询、补单及缴费,或是透过“监理服务网”(https://www.mvdis.gov.tw)、“监理服务APP”进行线上缴纳。

汽燃费补缴期限至10/31,请车主尽速完成缴纳,以免逾期受罚! 宣导海报。
汽燃费补缴期限至10/31,请车主尽速完成缴纳,以免逾期受罚! 宣导海报。(桃园监理站提供)

桃园监理站提醒,汽燃费届期不缴纳者,依据“公路法”第75条规定,处以新台币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并停止办理车辆异动或换发牌照。倘车主再不主动处理,恐将面临强制执行扣款、扣薪甚至查封拍卖,且需自行额外负担银行解缴存款手续费和执行费。请车主务必按期缴纳汽车燃料使用费,避免延迟缴纳而影响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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